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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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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关于董事会
对内控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尊重同意审计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判断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我们同意《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我们督促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该事项段中所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杜宝财,肖红英,孙晓屏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关于董事会对内

控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两项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对该两项专项说明表示同意。

我们督促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该事项段中所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编号:临2021-009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7万元,并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上年度末(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0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4,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407万元

最近一年(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17万元

上年度(2020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上年度(2020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上年度(2020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26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64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史绍禹、杜凤利,相关情况如下:

(1)史绍禹,永拓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6月2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11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18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主要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杜凤利,永拓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12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11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18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主要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3)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2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6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与上期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后,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聘请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编号:临2021-005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寿惠多女士、监事董民先生、监事方成先生、总经理钱倍奋女士、财务总监王振兵先生及董事会秘书邬晓芳女士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税后利润7,950.27万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提取10%盈余公积795.03万元,加上2020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1,801.50万,减去2020年内已分配利润金额2,686.00万,截止2020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270.74万元。

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1,870.00万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4,400.74万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投资者回报同时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且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发生的和预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及基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对公司过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当前公司经营情况下,若停止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提交公司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并请佳通公司要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积极沟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且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发生的和预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及基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对公司过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当前公司经营情况下,若停止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并请佳通公司要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积极沟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审计委员会《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批准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97万元,并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守执业道德,配合审计委员会完成年报审核工作,同时该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熟悉公司的经济业务,为保持公司年审项目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同意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李怀靖先生签署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0、《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2021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审议结果为: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效益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考核制度,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届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李怀靖先生、陈应毅先生、彭伟轩先生、张兴君先生、陈福忠先生、黄文龙先生、任英女士、朱华友先生、刘风景先生王绍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之董事候选人,其中任英女士、朱华友先生、刘风景先生为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绍斌先生为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47%的股东李陆军先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本次拟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等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候选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及股东向股东大会推荐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方案是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是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此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的方案是结合独立董事岗位职责、通货膨胀等因素,参考地区、企业相关岗位的津贴水平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16、《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怀靖先生,57岁,国籍:中国香港,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兼任新加坡佳通轮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PT Gajah Tunggal Tbk监事、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陈应毅先生,53岁,国籍:马来西亚,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PT Gajah Tunggal Tbk监事等。

彭伟轩先生,67岁,国籍:马来西亚,学历:学士。现任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君先生,56岁,国籍:中国,学历:硕士研究生,现任海南夏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海南夏日商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Singapore Summer Enterprise Pte Ltd董事总经理。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和新加坡佳新投资(亚洲)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陈福忠先生,48岁,国籍:中国,学历:研究生。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市场与销售总监,曾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总经理、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总经理等职。

黄文龙先生,57岁,国籍:新加坡,学历:学士,新加坡注册会计师。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曾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及银川长城轮胎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桦林股份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

任英女士,65岁,国籍:中国,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资格: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退休,曾任太平稽核中心副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香港中保国保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中国保险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朱华友先生,59岁,国籍:中国,学历:博士。现任中国特色自贸港研究院研究员。曾任海南省办事办处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海南省副秘书长、海南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刘风景先生,56岁,国籍:中国,学历: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政治学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等职。

王绍斌先生,48岁,国际:中国,学历:学士。现任上海绪格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凌云B股、汇丽B股和长春一东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金元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和湘财证券董事总经理和投行分公司总经理等职。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基础

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一、1”所述,佳通轮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并且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重大,我们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关联交易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佳通轮胎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我们尊重审计师的审计意见,但董事会研究认为,基于以下几点主要原因,在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之前,若停止关联交易,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目前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使用新加坡佳通授权的品牌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品牌由新加坡佳通持有、由新加坡佳通及佳通中国运营,并统一面对市场用户。如果福建佳通自行创立新品牌进行生产销售,品牌从无到有,再到能够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需要漫长的时间、过程及巨大的投入,国内外轮胎市场竞争一直非常激烈,是否能应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并存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福建佳通现在使用佳通中国的研发技术,佳通中国的研发中心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并经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如果比拟该研发中心的规模投入建设,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过程以及巨大的投入,是福建佳通在现在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企及的。

如果福建佳通失去了佳通中国这个研发平台,研发能力将严重不足。研发能力的落后乃至停滞,直接导致福建佳通无法及时跟踪并达到全球各个市场的强制性认证制度以及行业性能指标;其次,将会影响到福建佳通品牌的产品设计和品控的一致性、产品性能的提升和更新迭代能力及客户对福建佳通产品的接受度。设立新品牌本身的不确定性再叠加研发上的不足,会严重影响福建佳通现有客户以及海内外新客户的推广与开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严重影响销售和业绩,最终伤害了福建佳通及佳通股份的利益。

(3)福建佳通利用佳通集团销售团队的市场开发和维护能力进行市场销售,在替换市场佳通中国也已将其国内的替换市场销售网络托管给佳通股份。如果由福建佳通自行开发客户,国内外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是漫长、复杂而且有巨大投入的过程,需要历经与对手竞争及渠道客户接受的过程,因此新的销售渠道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初期国内外市场的客户开发不足时,将直接影响福建佳通的生产和销售,对佳通股份不利。

综合以上主要原因,取消关联交易,会引发福建佳通业务受损并导致严重亏损,无法持续经营,最终对福建佳通、佳通股份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可逆转的重大损害。考虑以上因素,在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前,下属子公司福建佳通仍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此外,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市场公平对价原则开展具体业务,交易价格公允,这些关联交易不仅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而且,根据以上品牌、研发、渠道的说明,这些关联交易对福建佳通及佳通股份必要且有利。公司以往及现在均按照有关规定对年度财务报表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已经经过历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在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未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就佳通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与关联方在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方面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梳理,以及对于降低部分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公司从即减少关联交易、又尽量避免因经营模式的调整给福建佳通增加成本和经营风险的角度出发,从2021年开始,国内采购由原本通过关联方采购逐步改由福建佳通直接采购。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在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两次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情况下,公司继续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在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的基础上,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且持续严格的遵守并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通股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基础

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描述:佳通轮胎按照规范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佳通轮胎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与关联方进行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情况导致佳通轮胎的关联交易授权与批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考虑停止关联交易将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给公司和全体股东造成严重的损害,在尚无完善的解决方案前,公司在未获得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授权与批准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我们尊重审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但董事会研究认为,基于以下几点主要原因,在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之前,若停止关联交易,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目前福建佳通使用新家坡佳通授权的品牌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品牌由新加坡佳通持有、由新加坡佳通及佳通中国运营,并统一面对市场用户。如果福建佳通自行创立新品牌进行生产销售,品牌从无到有,再到能够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需要漫长的时间、过程及巨大的投入,国内外轮胎市场竞争一直非常激烈,是否能应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并存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福建佳通现在使用佳通中国的研发技术,佳通中国的研发中心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并经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如果比拟该研发中心的规模投入建设,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过程以及巨大的投入,是福建佳通在现在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企及的。

如果福建佳通失去了佳通中国这个研发平台,研发能力将严重不足。研发能力的落后乃至停滞,直接导致福建佳通无法及时跟踪并达到全球各个市场的强制性认证制度以及行业性能指标;其次,将会影响到福建佳通品牌的产品设计和品控的一致性、产品性能的提升和更新迭代能力及客户对福建佳通产品的接受度。设立新品牌本身的不确定性再叠加研发上的不足,会严重影响福建佳通现有客户以及海内外新客户的推广与开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严重影响销售和业绩,最终伤害了福建佳通及佳通股份的利益。

(3)福建佳通利用佳通集团销售团队的市场开发和维护能力进行市场销售,在替换市场佳通中国也已将其国内的替换市场销售网络托管给佳通股份。如果由福建佳通自行开发客户,国内外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是漫长、复杂而且有巨大投入的过程,需要历经与对手竞争及渠道客户接受的过程,因此新的销售渠道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初期国内外市场的客户开发不足时,将直接影响福建佳通的生产和销售,对佳通股份不利。

综合以上主要原因,取消关联交易,会引发福建佳通业务受损并导致严重亏损,无法持续经营,最终对福建佳通、佳通股份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可逆转的重大损害。考虑以上因素,在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前,下属子公司福建佳通仍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此外,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市场公平对价原则开展具体业务,交易价格公允,这些关联交易不仅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而且,根据以上品牌、研发、渠道的说明,这些关联交易对福建佳通及佳通股份必要且有利。公司以往及现在均按照有关规定对年度财务报表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已经经过历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在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未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就佳通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与关联方在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方面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梳理,以及对于降低部分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公司从即减少关联交易、又尽量避免因经营模式的调整给福建佳通增加成本和经营风险的角度出发,从2021年开始,国内采购由原本通过关联方采购逐步改由福建佳通直接采购。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在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两次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情况下,公司继续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在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的基础上,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且持续严格的遵守并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一、本次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

1)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在保险期限内,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 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 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员范围;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方案是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是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1-004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6日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ST佳通,股票代码:600182,日涨跌幅限制:5%

3、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3日停牌1天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佳通”变更为“SST佳通”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182”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6日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佳通轮胎按照规范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佳通轮胎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与关联方进行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情况导致佳通轮胎的关联交易授权与批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13.9.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3日停牌1天,2021年4月2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从减少关联交易以及尽量避免因经营模式的调整给福建佳通增加成本和风险的角度考虑,从2021年开始,国内采购由原本通过关联方采购逐步改由福建佳通从第三方直接采购。在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之前,若停止关联交易,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继续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在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的基础上,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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