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9,0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48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00.00元。截止2017年5月1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2,571,277.60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项目128,666,950.89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4,228,722.4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566.42元,为募集资金户未及时转出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四创电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同时,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四创电子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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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0,000.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6,8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00元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预警雷达项目。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2,571,277.6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告:临2018-027)。博微长安已于2019年2月22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2019-004)。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详见公告:临2019-015)。博微长安已于2020年1月1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2020-001)。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告:临2020-00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项目总投资为26,399.7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5,68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博微长安自筹资金适时解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或补充建设DAM盒体精密加工、微电子装联及封装、大型构建精密加工、复合材料方舱、雷达系统集成联调等十二条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雷达微电子封装测试中心、3号工业厂房(雷达装载平台集成厂房)、9-1号工业厂房(雷达系统集成联调厂房)、9-2号(分系统调试中心)、9-3号(质量检测中心)等。项目建成后新增批产雷达整机13部/年、雷达配套装备200台/年,实现规模化生产。
1、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为应对新的市场需要和业务机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现对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如下:
(1)取消3号工业厂房(雷达装载平台集成厂房)建设。
(2)9-1号厂房建设面积由9984平方米增加到22872.53平方米,取消9-2号(分系统调试中心)和 9-3号(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全部纳入9-1号厂房中。
(3)对DAM盒体精密加工、微电子装联及封装、大型构建精密加工、复合材料方舱、雷达系统集成联调等十二条生产线的购置设备进行了部分调整。
(4)新增整机联试场及相关科研生产配套设施改造建设。
项目调整前总投资为26,399.7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5,68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为15,855.57万元,基建投资为6,094.55万元,其他费用资金4,449.58万元。项目进行上述调整后,总投资仍为26,399.7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5,68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4,209.68万元,基建投资 8,391.28万元,其他费用资金3,798.74万元。
2、变更项目建设地点
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全部位于博微长安科技园区,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后,项目实施地点变为博微长安科技园区和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棚岗工业园区。
3、项目建设延期
项目原建设周期为2年,即2017年5月-2019年5月;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变更,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规律、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需求状态调整、配套工程建设中的天气影响等不可控因素,为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与实效性,出于慎重性考虑,现拟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19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12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四创电子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四创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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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6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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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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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17:00之前向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传真或电话等方式报名)。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0088
4、联系人:吴晓琳
5、联系电话:0551-65391324,传真号码:0551-65391322。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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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