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81 公司简称:八一钢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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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沈东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春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樊国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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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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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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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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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经营付现增加。
应收账款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赊销额度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主要是报告期销售量价增加,收票增加。
其他应收款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回职工薪酬奖励代垫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转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使用权资产变动主要是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是报告期设备预付款增加。
应交税费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变动主要是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应收款项融资票据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专项储备变动主要是报告期专项储备使用增加。
营业收入变动主要是报告期销售量价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主要是报告期生产销售规模增加及原料上涨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增值税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销售运量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主要是上年同期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减半征收,报告期检修费用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主要是报告期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财务费用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补助金。
营业外收入变动主要是收到赔偿金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员工伤残就业补助金所致。
利润总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盈利计提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同比盈利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同比净利润增加现流3.8亿元,同比存货的减少、经营性应收、应付综合减少现流10.9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工程款付现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应付利息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一季度,受外部市场环境利好的影响,因2021年春节“就地过年”下游开复工进度快于往年,公司抓住钢铁市场复苏的有利时机,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淡季不淡,经营利润创历史同期最好业绩, 2021年一季度,公司加强生产管控组织,提升管控效能为重点,以铁钢平衡精细化、生产计划最优化,物流组织高效化,销售利润最大化为原则,制定生产组织方案和管控模式。一季度钢材产量为141.19万吨,同比增加27.91%;钢材销量为150.17万吨,同比增加68.57%;实现营业收入62.25亿元,同比增加96.09%;营业成本54.10亿元,同比增加75.99%;实现净利润1.94亿元。
加快推进公司低碳冶金创新试验的步伐是公司2021年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的目标,目前进展情况:富氢碳循环科研二阶段项目已全面启动,已完成低碳冶金科研项目立项,并进入工程施工阶段。一季度完成了碳循环技术路线研究,制定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在2021年6月中下旬实现风口喷吹脱碳煤气,7月实现富氢冶金风口喷吹焦炉煤气,开展50%鼓风氧含量科研实验。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东新
日期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钢铁》第二十二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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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肖国栋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沈东新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八钢公司重新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吴彬、张志刚、狄明军等5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12:0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文玉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八钢公司重新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网址: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信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邮箱地址:(liujh@bygt.com.cn;longyx@bygt.com.cn)。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以网络方式召开“八一钢铁2020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网址: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八一钢铁董事长沈东新、总经理张春辉、副总经理许晓兵、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樊国康。(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30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 18: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信箱(liujh@bygt.com.cn;longyx@bygt.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江华、龙溢香
联系电话:0991-3890166
电子邮箱:liujh@bygt.com.cn; longyx@byg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与八钢公司重新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其土地、房产、设备设施、专利技术等资产,合计租金12,687.11万元。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累计金额为9,330.13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除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关联方发生租赁业务。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与八钢公司签订《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公告编号:2017-076)。公司按照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化整合要求,资产使用清晰化原则,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重新梳理了使用资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近日与八钢公司重新签订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合同》原合同同时一并终止。
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持有公司50.02%的股权,因此,八钢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72,399.904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
法定代表人:肖国栋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煤焦油、粗苯、煤气生产、销售;有线电视播放;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铁矿开采,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医用氧生产、销售(上述项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机械配件、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的销售;机械加工;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业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出租;利用自有有线电视台,发布国内有线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钓鱼;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及专用机车修理;汽车维护;货运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内部铁路专用线大、中修及扩建工程、场站(站台)等物流辅助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八钢公司(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21.7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6.17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3.24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54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八钢公司(母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43.27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8.27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1.5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21 亿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出租方: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标的
甲方将其所属的由炼铁厂、能源中心、物流运输分公司和销售部在用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房屋、设备设施等)出租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上述资产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土地、固定资产(设备设施、房屋等)租赁及专利技术实施许可予以使用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
(三)土地、房产、设备设施租赁及专利技术实施许可使用的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价值共计为2,610,831,436.25元,甲方保证其已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2、甲方依据合同实施许可给乙方使用的专利技术为75,000,000元,甲方保证其专利技术系其合法取得。
3、甲方依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价值为1,028,299,683.82元,甲方保证其出租的房屋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4、甲方依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设备设施为57,570,771.90元,甲方保证其出租的设备设施系其合法取得,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到期后本合同自动续期1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租金及实施许可使用费(不含税)
1、 依据经营财务部年度预算核定的金额,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捌拾柒万壹仟零陆拾壹元贰角陆分(币种:人民币),(小写)126,871,061.26元(币种:人民币)的租金及实施许可使用费,因使用租赁房屋、设备设施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分成 12 个月按月向甲方支付,每月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仟零伍拾柒万贰仟伍佰捌拾捌元肆角肆分(币种:人民币),(小写)10,572,588.44元(币种:人民币)的租金及实施许可使用费。
3、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资产有关的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承租的土地、房屋、设备、专利技术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市场公平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5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八钢公司重新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八钢公司重新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赞同意见。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