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将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1〕8-163号)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20,568,802.91元,上年结存的可供分配利润768,460,984.48元,按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32,056,880.29元,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88,511,922.6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56,972,907.10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5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18,500,000元,结余未分配利润938,472,907.10元结转到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川仪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川仪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号)。
(十二)《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依据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绵阳川仪大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200,700元和9,000,000元,上述两项合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9,200,700元,母公司报表项目中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减少19,200,700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9,200,700元,最终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权益和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十项议案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之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9,500万股。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56,972,907.1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5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500,000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938,472,907.10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1.07%,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配比例充分考虑了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自身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且兼顾公司经营与股东利益。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完善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0年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