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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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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0版)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69人,注册会计师6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中汇会计师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2019年年报)共承办7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毅彪,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况永宏,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9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会英,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2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约1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时间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工作业务量进行协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鉴证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66.412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699.235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265.6479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699.2359万股增加至14,265.647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完善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制定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生效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修订《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议案》,《公司章程》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进行必要的修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亿盛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6,800万元参与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建工绿色能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根据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拟与北京亿盛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亿盛源”)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开展固废危废处置业务。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亿盛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20D3DXM

成立时间:2021年02月09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10层10H-7-2

注册资本:6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樊原兵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建工绿色能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北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一般项目:收集、贮存、处置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油泥包装袋及防渗布;含油污泥的清理、运输、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污油泥处理处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场站运营技术服务;压裂返排液处理、油田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环保工程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钻井泥浆综合治理;土壤修复工程服务;危险废物运输项目筹建;液化天然气(工业用)、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外)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利用砖加工和销售;固体废物填埋等。(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子公司的股权结构:

四、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协议

1.投资方式及金额:拟设立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400万元,各方以现金出资,其中建工修复认缴人民币6,800万元,持有子公司的54.84%的股权;北京亿盛源认缴5,600万注册资本,持有子公司45.16%的股权。

2.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子公司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子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并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处理子公司经营事宜。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三)董事会组成安排

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建工修复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设董事3名(建工修复推荐2人、北京亿盛源推荐1人),设董事长1名,由建工修复推荐人选,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确定。

(四)监事会组成安排

子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建工修复推荐。

(五)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子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北京亿盛源推荐人选,并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及授权范围内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等。设财务总监1名,由建工修复推荐人选,由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聘任;设技术服务副总经理1名,由建工修复推荐人选,由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聘任;设运营管理副总经理1名,由北京亿盛源推荐人选,由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经营层接受各股东方监督管理,定期向各方股东汇报。其他管理层由董事会社会招聘,根据需要聘任及解聘。

(六)未尽事宜

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出资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出资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七)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油泥处置技术与土壤修复技术具有较强的融合性,建工修复现有的技术设备能为油泥处理提供支撑,以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作为进入固废领域的切入点,符合公司延伸运营管理服务的产业投资方向。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效的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从而拓展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加速公司的战略布局,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

六、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后,可能面临行业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对此,公司将持续强化管理力度,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证本次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高效稳健运作。

本次投资资金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建工修复将根据此次投资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出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2020年度股东

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择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实际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