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明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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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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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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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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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变动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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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28,301,886股已于2021年4月12日上市流通。
2、2020年12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1.91%股权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相关股权收购协议的要求支付了第一笔股权收购款23,660.69万元,交易对手方将合计51.91%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标的资产交割完成。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将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明国
日期 2021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1-01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讯方式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其它执行会计准则企业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7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1-01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讯方式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 4月26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表决。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20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其它执行会计准则企业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公司财务状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0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1-01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其它执行会计准则企业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格式列报更加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根据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能够更客观反映公司情況,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变更程序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公司财务状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2021-01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年1-3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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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粘胶纤维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初粘胶短纤销售价格延续2020年四季度快速上涨势头,2月底突破1.5万元/吨后开始高位横盘,下游采购信心逐步松动,至3月末售价有所回落,成交萎缩,市场以消化前期大额订单为主。
(二)PET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芯材产品(PET)(包括板材、芯材)1-2月发货是沿用上年框架合同价格,其中2月平均价格较1月更高是由于芯材产品(PET)中单价更高的芯材销售占比提升所致。
公司第一季度产品销售价格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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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进口木浆粕
受粘胶短纤售价快速上涨势头带动,报告期进口木浆粕的采购价格也同步上涨,3月末采购价格攀升至1050美元/吨,仍处在高位,较2020年末上涨了255美元/吨。
2、燃料煤
因季节性因素影响,报告期煤价冲高回落,3月末采购价格为0.15元/卡。
3、化工料
受农药季节性需求增长带动,报告期硫酸采购价格稳步上涨,3月末为540元/吨,比2020年末上涨50元/吨;报告期烧碱供给平稳,采购价格小幅下跌,3月末为460元/吨,比2020年末下跌90元/吨;3月末公司二硫化碳采购价格为3800元/吨,比2020年末上季度上涨750元/吨。
4、PET发泡材料的主要原料PET0001粒子,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购进价格由2021年初的5.40元/公斤不断飙升,至3月末每公斤价格上升到6.05元,上升幅度为12%。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89 公司简称:南京化纤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