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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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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史烈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飞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亚飞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收购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简称“网新恩普”)和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普吉投资”)少数股东股权。2018年8月,陈根土、江正元、岐兵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完成承诺锁定股票的锁定事宜。2020年度,网新电气、网新恩普均达成业绩承诺,满足第三次解锁条件,陈根土、江正元、岐兵锁定股票的第三批将于2021年5月1日解除锁定。

2.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杭州鑫网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网新银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网新花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目前,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公司及各合伙人合计完成基金认缴出资额的60%。

3.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不超过2,5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9.3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众合科技股权取得投资收益较多所致。

公司名称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史烈先生

日期 2021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797 公司简称:浙大网新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