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达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远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基本每股收益下降13.70%,原因系本报告期末股本较上年报告期末股本增长40%影响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6,657.43万元,增长1,113.34%,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15,000万元影响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2,268.34万元,下降34.96%,主要原因系本期使用承兑汇票支付设备采购款增加影响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466.89万元,增长116.43%,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的原材料款增加影响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13,778.36万元,增长248.48%,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上海欣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上海临港产业智造园六期C1栋工程启动,支付设备及工程款1.34亿元影响所致。

(5)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73.13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6)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148.37万元,下降40.76%,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合同负债转为收入影响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785.76万元,下降35.62%,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金影响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1,093.83万元,增长50.62%,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246.78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041.50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已归还银行借款影响所致。

(11)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331.1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206.97万元,增长125.26%,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子公司TopRidge Pharma(Ireland)Limited持有的Medical ASA公司股票,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增加1,077.10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利润状况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751.42万元,增长66.55%,主要原因系公司生物制品新活素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收入大幅增长影响所致。

(2)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1.97万元,,增长49.88%,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税金相应增加影响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436.75万元,增长105.86%,主要原因系本期生物制品新活素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销售费用相应增长影响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1.28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所致。

(5)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805.76万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政府补贴4781.21万元,本期未收到相关款项影响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88.13万元,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子公司TopRidge Pharma(Ireland)Limited持有的Medical ASA公司股票,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3、现金流状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195.27万元,增长59.23%,主要原因系:a、本期收回的销售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47亿元;b、本期支付市场费用、职工薪酬以及公司日常经营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43万元;c、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政府补贴4,781.21万元,本期未收到相关款项,上述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252万元,主要原因系:a、本期子公司上海欣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上海临港产业智造园六期C1栋工程启动,支付设备及工程款1.34亿元;b、公司与斯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本期支付里程碑款3,500万元;c、本期已收回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亿元,以上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942.05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向银行新增借款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总体情况:

2016 年,公司斥资 1.9 亿美元收购了阿斯利康依姆多相关资产后,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资产交接等相关工作,依姆多市场交接已完成,由本公司负责销售,中国市场由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负责推广。依姆多本次资产交接共涉及 93个商标,截至目前,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89个;本次资产交接相关 MA 转换涉及 44 个国家和地区,截至目前,已完成 MA 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共 27个,在中国市场,公司正在准备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所需资料;生产转换工作正在按照计划进行中,海外市场已有17个国家和地区生产转换获批,已获批的国家和地区由我公司委托的海外生产商 Lab. ALCALA FARMA, S.L 供货,其余国家和地区正在办理;在中国市场,公司在完成依姆多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将继续按照约定委托阿斯利康或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生产厂生产依姆多产品。

(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依姆多中国市场上市许可转换相关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及每月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2、本公司于2021年1月4日获悉,本公司与斯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涉及的mRNA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刘春城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拟前往新的单位就职,在新的单位任职后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宜继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故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黄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担任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职务。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5日、2021年2月27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4、报告期内,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我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华西药业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2021年3月23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5、公司大股东华西药业将其质押的本公司3084.2万股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截至本报告期末,华西药业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69.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4%。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6、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购买保本理财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达彬

日期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9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邮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邮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摘要及相关文件,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证券代码:600211 编号:2021-031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现金流量、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应自2021年 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及原因:

1、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11 公司简称:西藏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