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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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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3版)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聚乡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9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亮,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文峰路9号,经营范围:日用品、针纺织品、服饰、鞋帽、工艺品、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文体用品零售及网上销售;农产品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物配载;普通货物运输代理;网络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计算机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末,南京聚乡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资产621.4万元,净资产454.1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416.78万元,净利润118.47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南京汇弘(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十一)吴家莉及其近亲属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吴家莉为本行江宁开发区支行行长。

1.南京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0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汤信仁,注册资本66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云台社区青塘梗400-1号,经营范围:海峡两岸高效农业、高科技农业项目的研发;农业休闲旅游;商务会展;科普技术推广;投资咨询;管道线路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瓜果、蔬菜、苗木、花卉的种植、销售;农业机械推广。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许可经营项目除外);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农业设施建设、租赁、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租赁、委托经营、养护;农业项目投资、开发、技术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南京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01648.07万元,净资产57433.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341万元,净利润882.2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江宁开发区支行行长吴家莉配偶笪永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2. 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7月2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李蓉,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66号,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运作,行使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权利承担增值保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616571.25万元,净资产1622931.9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8512.04万元,净利润539.99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江宁开发区支行行长吴家莉配偶笪永松在该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

3. 南京国众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国众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1月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吕润全,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66号,经营范围:农业项目的开发、投资;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的开发;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食用生鲜农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南京国众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91781.88万元,净资产32536.0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5102.16万元,净利润2189.6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江宁开发区支行行长吴家莉配偶笪永松在该公司母公司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

4. 南京联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联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0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剑锋,注册资本7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迁;城镇开发,农业科技开发,农业旅游开发;初级农产品销售;投资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南京联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79666.46万元,净资产61917.4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4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江宁开发区支行行长吴家莉配偶笪永松在该公司母公司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

5. 南京国润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国润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09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玲玲,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66号,经营范围:文化创意项目投资;环境艺术设计开发;房地产项目投资;动漫产业投资;影视投资;艺术品投资;宾馆建设投资;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礼仪服务;舞台音响设备安装;办公家具、文化礼品的销售;体育运动、体育赛事的咨询、组织、训练及策划;体育用品、文化用品、运动器材、运动服装的销售;体育场馆管理;文化活动的咨询、策划;会展会务服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南京国润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48088.63万元,净资产28197.8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657.47万元,净利润2759.79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江宁开发区支行行长吴家莉配偶笪永松在该公司母公司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

(十二)关联自然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3.本行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第1项和第2项所述人士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6.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7.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等。

本行对个人客户的授信融资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质)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品种。截至2020年12月末,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净额为1.3亿元。

根据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关联自然人2021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3亿元,单户预计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开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4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长期资本补充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抵御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兼顾银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441,495,869.7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2,580,160,183.10元。按照《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作如下分配:

1.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4,149,586.97元;

2.按10%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44,149,586.97元;

3.按45%比例提取一般准备648,673,141.38元;

4.由于“紫银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若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60,888,889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366,088,888.90元;

5.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内源性资本补充,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实施,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441,495,869.74元,若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60,888,889股为基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366,088,888.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5.4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既承担了经营货币的职能,也承担了经营管理风险的职能。公司的信贷及金融市场等业务始终要应对诸多风险和挑战。因此,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在不断强化风险管理的同时,注重对商业银行资本的积累和补充。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各业务条线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深化转型创新,着力服务地方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做优。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1亿元。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定位,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担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做优、做强普惠金融,着力为实体经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积极为新冠疫情结束后,地方经济的平稳复苏作出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的经营及风险管理均面临一定挑战。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公司需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加强内源性资本补充。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长期资本补充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银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5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4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6,376.5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8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039.12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386.62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991.79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3年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召平,200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201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3家,挂牌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将按照集中采购流程进行商务谈判后确定价格;上期审计收费1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声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聘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6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根据《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稳定股价预案,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取由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5%,即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216.14万元。

3.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4. 增持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5. 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相关内容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4.05元。2021年4月28日之前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二、稳定股价措施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公司拟采取由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稳定股价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董事长汤宇先生,董事张小军先生,董事王留平先生,董事侯军先生,董事、副行长孔小祥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5%。

高级管理人员:行长史文雄先生,副行长李昌盛先生、陈亚先生、徐燕女士、王清国先生、许国玉先生,董事会秘书吴飞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5%。

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增持主体如丧失相关身份,则不再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增持主体目前持股情况

截至 2021年 4月 28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239.19万股,持股比例为 0.0653%。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2.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日后应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5%。前述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216.14万元。

5.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其中,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天内,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期间,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 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8. 增持股份锁定要求: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 相关主体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9. 增持股份计划的终止情形: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在稳定股价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出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10.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 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对稳定股 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7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监管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