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1版)

(2)境外子公司预计担保情况

3、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合理安排、调剂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13497

法定代表人:吴博文

注册资本:128302.0992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关财务及更多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安科2020年年度报告》。

2、名称: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30134965

法定代表人:葛琳

注册资本:99398.9994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3号楼12层1201内1208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3,441.14万元,负债总额320,794.9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6,068.9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5,544.97万元,资产净额42,646.1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920.28万元,净利润1,348.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36.39万元。

3、名称: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188849

法定代表人:李振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14层1401

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净化系统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特种医疗实验室建筑的设计、施工、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压力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洁净空调、空气净化系统的销售及安装;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通讯技术的开发、应用及相关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技术服务及业务咨询;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器械销售及上门维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特种生物医疗实验室系统设备及家具的销售和上门安装;医院供应室设备的销售及上门安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威大资产总额9,215.45万元,负债总额5,319.5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319.51万元,资产净额3,895.9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163.49万元,净利润-1,668.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2.64万元。

4、名称: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33152XK

法定代表人:杜凡丁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55号迅图国际研发中心6栋13层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灯具的销售及安装;防雷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信息系统维护;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与禁止类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197.69万元,负债总额2,035.8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35.87万元,资产净额3,161.8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602.62万元,净利润-1,050.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8.67万元。

5、名称: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28200968

法定代表人:季益华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504室

经营范围:楼宇智能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修,道路交通设施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金属材料、建材、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擎天资产总额17,152.34万元,负债总额10,545.2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469.29万元,资产净额6,607.0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7,546.66万元,净利润-2,842.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50.77万元。

6、名称: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8580307L

法定代表人:汤进军

注册资本:10088万人民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99号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智能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安防系统、会议舞台灯光系统、室内装饰装修、户外景观及灯光、智能家居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的销售、安装、维护;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的开发、销售、安装、维护;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中科资产总额53,323.87万元,负债总额24,026.1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026.16万元,资产净额29,297.7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0,352.88万元,净利润2,933.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15.33万元。

7、名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144320855T

法定代表人:胡刚

注册资本:501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贸城西路158弄66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讯电子产品、电脑配件及耗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除轿车)、办公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开发及维修、咨询服务;网络设备租赁;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的施工;消防安装工程、弱电工程、防雷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华和资产总额33,268.49万元,负债总额14,404.2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25.2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404.20万元,资产净额18,864.2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2,521.62万元,净利润3,013.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5.57万元。

8、名称: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X23939838T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2幢2单元20708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综合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讯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专业音视频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智能楼宇集成系统、节能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筑装修装饰、城市及道路照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护维修、专业承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许可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安消旭龙资产总额33,259.17万元,负债总额32,093.7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1,333.7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759.99万元,资产净额1,165.4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552.21万元,净利润-901.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9.33万元。

9、名称: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1/F, Xiu Ping Commercial Building, 104 Jervois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8,347.14万元,负债总额49,206.2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0,750.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455.95万元,资产净额99,140.9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3.46万元,净利润-6,429.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08.93万元。

10、名称:卫安有限公司

住所:1/F, Guardforce Centre, 3 Hok Yuen Street, East, Hunghom, Kowloon, Hong Kong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卫安有限公司资产总额HKD 140,410.96万元,负债总额HKD 36,765.6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HKD 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HKD 35,712.02万元,资产净额HKD 103,645.3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HKD 39,767.99万元,净利润HKD 6,484.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HKD 905.29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为公司或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直接持有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其它被担保子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年度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担保事项尚涉及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融资及担保协议等),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融资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权担保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融资主体、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年度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084,295,065.9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8.51%。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计划额度: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在计划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计划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现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计划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银行账户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进行授权。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可利用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可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进行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银行账户上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5、现金管理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现金管理的实施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实际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决定、调整具体购买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现金管理合同。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授权,系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情形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取得一定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获取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严格评估、筛选现金管理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可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实施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拟利用不超过五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计划授权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3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2021年4月27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426-2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继续冻结通知书【(2021)浙01执292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因股票回购合同纠纷,其所持有的本公司527,977,838股股份将被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21年4月26日,冻结期为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本次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份527,977,838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1.15%。

二、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恒汇志所持本公司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且解除所持股份冻结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暂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同时,由于中恒汇志为盈利预测应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户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中恒汇志及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解除前述应补偿股份冻结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而上述应补偿股份的赠送事宜能否尽快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已就上述专门账户中股份所有权归属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进展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2020-048、2020-050、2020-074、2021-003)。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及其影响,积极推进应补偿股份解除冻结事宜,督促控股股东尽早履行应补偿股份赠送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