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永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3.1.2主营业务分析-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合同事项

(1)2017年,公司与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TOWZ201600600)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102,886,426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7-005号”。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100,705,268.59元。

(2)2016年,本公司与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3包号物资高速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20,374,219.00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临2016-020号”。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15,030,624.60元。

(3)2016年,本公司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JW2016-001)物资高速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284,481,900.00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临2016-023号”、“临2016-024号”。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283,939,037.11元。

(4)2016年,本公司与青藏铁路公司格库铁路建设指挥部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JW2016-003)物资弹条扣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37,620,000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37,446,000.00元。

(5)2016年,本公司与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在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山西段)就第F04包号(项目编号:JW2016-006)物资高速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78,743,079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78,315,170.96元。

(6)2016年,本公司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蒙华铁路MHPJ-3标段项目经理部在新建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工程就蒙西华中铁路MHPJ-3施工标段普铁扣件和重载扣件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108,158,237.04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104,999,418.33元。

(7)2017年,本公司与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在改建铁路重庆至怀化线涪陵至梅江段(成都局管内)增建第二线工程就第F02包号(项目编号:TOWZ201700400)重载及高速铁路钢轨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104,208,426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102,134,542.84元。

(8)2019年3月29日,公司与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TOWZ201802000)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393,990,375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250,112,560.80元。

(9)2019年7月26日,公司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项目编号:TOWZ201900600)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230,661,139.30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39号”。 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7,038,465.50元。

(10)2020年3月17日,公司与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甲供物资钢轨扣件CNWZ-02包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45,886,500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售45,886,500.00元。

(11)2020年6月9日,公司与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就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工程项目F01包件(项目编号:TOWZ202000500)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132,342,393.76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

(12)2020年7月27日,公司与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甲供物资扣配件NCWZ-12(项目标号:E4500002802000908)包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106,826,406.14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含税销31,103,300.00元。

(13)2020年12月22日,公司与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F02包(项目标号:T0WZ202001800)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91,564,847.50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

(14)2021年1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华东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119,754,320.1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

(15)2021年2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新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中川机场至武威段F01包(项目标号:T0WZ202001900)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102,907,459.02元的买卖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

2、股权激励事项

3、购买土地与项目建设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与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面积:54023平方米。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原规模技改提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5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4,000万元,流动资金1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临2021-024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02 公司简称:晋亿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