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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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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美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23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8〕3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4、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24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现将2021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总签约项目598个,累计总签约面积7,064.54万平方米,2021年1-3月公司新签物业服务项目27个,新签约面积约128.64万平方米;公司案场服务合同的新签数量为3个;顾问咨询合同的新签数量为1个。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因此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