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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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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乃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宏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宏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报告期末,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01,519,120股(包含“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所持股份176,000,000股)股份已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50.00%,占总股本的29.17%。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七元、泊里等投资项目较多,期末资金储备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

其他应收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其他往来款减少所致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与阳煤智能制造基金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受让标的份额,并根据其他合伙人实缴份额支付了对应的出资8,964.00万元。

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贷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煤炭行情上升,资源税等同比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贷款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非经营性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煤炭行情上升,经营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根据《阳泉煤业集团七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资源整合委托服务协议》,支付七元矿探矿权出让合同首期价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乃时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2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7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有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2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21年期初使用权资产增加人民币463,548,547.72元,期初固定资产减少人民币102,103,648.38元,期初长期应付款减少人民币33,934,411.21元,期初租赁负债增加人民币356,400,133.42元,期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人民币38,979,177.13元,对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亦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48 公司简称:华阳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