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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4.2.3 单位:个、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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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成立信托项目75个,新增信托规模总计400.82亿元(含2020年前成立的产品新增的规模);共清算信托项目121个,清算信托规模合计554.03亿元(含部分清算项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存续信托项目207个,存续项目信托规模合计594.96亿元。
2020年度全部信托项目共实现信托净利润27.83亿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0亿元,全年可供分配信托利润合计21.12亿元,2020年公司累计共向各类受益人分配信托净利润26.97亿元,正常兑付已清算项目(含部分清算)信托本金554.03亿元,截止2020年末累计未分配信托利润余额为-5.85亿元。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报告期内未发生资金来源于关联方、运用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不适用。
6.5.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资产与关联方
报告期内无固有资产与关联方发生重大交易情况。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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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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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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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关联方无逾期不偿还本公司资金情况,本公司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及其后续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150.88万元。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2020年可供分配利润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15.09万元,提取5%的信托赔偿准备金557.54万元,根据风险资产质量调整一般准备金余额2,264.87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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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本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②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Ai一信托项目i的实收信托规模,Pi一信托项目i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
③人均净利润=净利润÷期末人数。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4月,牛南洁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股东会拟聘任薛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2020年2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薛贵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65号),核准了薛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
2019年7月,王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股东会拟聘任战伟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战伟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020年4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战伟宏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203号),核准了战伟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2020年1月,王仲兴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股东会拟聘任彭燎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2020年9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彭燎原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611号),核准了彭燎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0年5月,李嘉玮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股东会拟聘任韦典含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2020年8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韦典含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588号),核准了韦典含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0年9月,俞二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股东会拟聘任廖文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2020年12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廖文义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928号),核准了廖文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0年9月,李珊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股东会聘任张敏娜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2020年12月,杨东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股东会拟聘任张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张宁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
2020年4月,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田明先生、副总经理陈玉鹏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赵一海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赛民先生、黄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赵一海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589号),核准了赵一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2020年9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黄俊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609号),核准了黄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2020年9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江赛民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610号),核准了江赛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2020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孙亚南先生不再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职务,江赛民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处罚情况。
8.5对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6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7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公司股东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增资95,000万元,增资后实现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485,396,761.26元,股东单位出资额为增资额乘以持股比例,增资后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股东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款395,833,333.34元,于2021年1月8日收到股东方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款364,166,666.66元,及股东方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款190,000,000.00元。
公司已于2021年1月12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5,396,761.26元。
9.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