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5版)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618。

投票简称:“丹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委托人应在非累积投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附件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 月 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对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于2020年末对全资子公司丹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判断,由于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报数据显示净资产均为负值。公司管理层决定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减值至零,对所投资的如下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单位:元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只影响母公司净利润,由于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该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直接影响。

二、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全资子公司丹邦香港近三年连续出现连续亏损,有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本次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2,196,947.98元。

四、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12,196,947.98元,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96,947.98元,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无直接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坏账核销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公司年度审计意见,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等多种因素导致的无法追回的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进行核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确认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金额为人民币22,096.02万元,实际核销的预付款项金额为人民币2,205.11万元,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金额为人民币46.17万元,核销坏账金额合计24,347.30万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坏账金额合计24,347.3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本次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同意本次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的坏账核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坏账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4月30(星期五)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丹邦科技”变更为“*ST丹邦”,证券代码仍为“002618”;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丹邦科技”变更为“*ST丹邦”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61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2021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30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01530004]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0年度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1)第01530008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公司主营业经营亏损。2021年度,为实现扭亏为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董事会意见及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调整经营思路,加大柔性印制电路板(FPC)及聚酰亚胺膜(PI膜)产品的销售力度,加强内、外部经营环境管理,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科学合理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资产利益最大化。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及物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部门、定岗定编,科学合理配置人员,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降低劳动成本。

3、积极寻求有实力的合作伙伴采用一切有效的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及盈利能力使公司走出财务困境。

4、高度重视所面临的诉讼问题,协调跟踪并寻求妥善解决,尽全力避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受损。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消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不利影响,争取尽快化解诉讼风险。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五)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种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511518

电子邮箱:lc@danbang.com、dongmiban@danbang.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北一路与高新北二道交叉路口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权捐赠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年来因日本频受自然灾害,公司客户工厂重建及恢复需要时间,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内、外环境因素导致公司和客户正常业务交流受影响,销售货款暂时未能回收,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经营,维护和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拟通过对公司捐赠资产的方式,承接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损失。

本次交易为无偿赠与,交易金额为 0 元。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权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萍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丹邦投资集团

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萍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48495N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微电子聚合物材料、OLED封装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4月28日,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44,448,7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营业收入0元,投资收益205,819,956.70元,净利润146,957,590.33元和净资产832,858,063.15元。

二、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赠与方)

乙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赠方)

1、赠与内容

1) 乙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销售,在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220,960,198.87元(大写:贰亿贰仟零玖拾陆万零壹佰玖拾捌元捌角柒分)。

2) 乙方预计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22,051,099.24元(大写:贰仟贰佰零伍万壹仟零玖拾玖元贰角肆分)。

以上核销金额合计243,011,298.11(大写:贰亿肆仟叁佰零壹万壹仟贰佰玖拾捌元壹角壹分)元,为甲方承担乙方的应收账款和乙方的核销损失。本批应收账款后续由甲方负责向客户催收,由甲方向供应商催收预付账款,甲方收到以上款项后,与乙方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3)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赠与标的

(1) 甲方对乙方的债权:金额人民币243,011,298.11元(大写:贰亿肆仟叁佰零壹万壹仟贰佰玖拾捌元壹角壹分)。

3、赠与时间

1)甲方于2021年 6 月 30 日前将《债务豁免通知书》交给乙方,自乙方收到《债务豁免通知书》之日起,双方确认:甲方对乙方的债权减免人民币243,011,298.11元(大写:贰亿肆仟叁佰零壹万壹仟贰佰玖拾捌元壹角贰分)。

2)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乙方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后起生效。

4、 赠与事项说明

(1)本次捐赠为权益性捐赠,作为乙方股东的资本投入。

(2)本次捐赠不影响甲方在乙方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本次捐赠对乙方不附带任何条件和义务。

(4)本次捐赠涉及非现金资产价值认定,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5)本次捐赠乙方作为资本公积入账。

(6)本次捐赠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乙方全额承担。

5、协议的生效和违约责任

5.1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2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为其他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陈述和保证

甲方保证上述捐赠资产由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受限的任何情形。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控股股东赠与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形

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办公用房费用为36,000元。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无偿责任担保为31,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为29,812.97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和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权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债权捐赠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18,689,348.46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注:以上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减值损失为518,681,122.95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额为518,681,122.95元。

二、本次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为根据开元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评估报告(编号:开元评报字[2021]345号、开元评报字[2021]346号),经测算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而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方法为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3.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518,689,348.46元,预计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681,122.95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18,681,122.95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上述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证券简称:丹邦科技)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4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借款逾期事项对公司近期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相关事项,力争早日解除相关事项造成的影响。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5、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修正为亏损65,000万元至84,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4,300万元至4,600万元、上述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约50,000万元至5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预计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修正为亏损65,000万元至84,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4,300万元至4,600万元、上述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约50,000万元至5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预计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