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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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1915号上海新虹桥国家会展中心灿辉希尔顿花园酒店3楼花园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1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1356。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李佳

4、联系电话:020-32221952

5、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1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20-32221966

7、邮编:511356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U HUANXIN (徐焕新)、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郑开颜、独立董事洪金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公司股票自 2021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3、自 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达志科技”变更为“*ST达志”,股票代码仍为“30053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ST达志

3、股票代码:300530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1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审计,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10,667.27万元,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8,857.96万元,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达志科技”变更为“*ST达志”。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受2020年疫情影响,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的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导致公司2020年度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公司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尚在发力研发、建设期,综合导致公司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进而致使公司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争撤销风险警示:

1、积极拓宽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市场,开展具备稳定性、持续性的业务,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营业收入水平;

2、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有序快速推进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投产、市场推广,为公司添加营业收入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运作,有效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业务良性开展,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克服疫情影响,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建设,优化成本管理,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如果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市规则》中规定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开颜、张学温

联系电话:020-32221952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1号、2号

电子邮箱:dazhitech@126.com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四川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领湃”)拟与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宏达”)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在各方资源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应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打造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0万元,其中:绵阳宏达认缴出资额51,000万元,占股60%,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认缴期限6年,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分批足额缴付;四川领湃认缴出资额34,000万元,占股40%,出资方式为以四川领湃拥有的并经绵阳宏达、四川领湃双方确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分批评估作价出资。

就前述合作事宜,四川领湃拟与绵阳宏达签署《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2、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学街96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坤军

注册资本: 151,6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收益和收取投资、闲置资产处置、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国有土地资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房地产、高新技术、旅游、物业管理、能源、通讯、工程管理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性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自来水生产、供应及管道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三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94.59%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4.09%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1.32%股权。

实际控制人:三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四川省绵阳市(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住房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固定资产投资、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2、各投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

3、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0万元,其中:绵阳宏达认缴出资额51,000万元,占股60%,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认缴期限6年,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分批足额缴付;四川领湃认缴出资额34,000万元,占股40%,出资方式为以四川领湃拥有的并经绵阳宏达、四川领湃双方确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分批评估作价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 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四川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 合作模式

1. 甲、乙双方作为投资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在各方资源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打造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

2. 通过新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投资人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投资收益。

(二) 新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合作模式

1.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51000万元,占股60%,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认缴期限6年,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分批足额缴付;乙方认缴出资额34000万元,占股40%,出资方式为以乙方拥有的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分批评估作价出资。

2. 若乙方出资实物评估价值不足或超过34000万元,甲方按出资股比同比例调减或调增现金出资额度。

3. 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作价,甲乙双方需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资产评估报告及作价出资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为本协议履行的必要手续。

(三) 新公司的组织机构

1. 董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新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设总经理1人,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方委派;公司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均通过市场化方式招聘。

3. 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乙方委派人员担任。

(四) 股东之间的特别约定

1. 新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实收资本中以在建工程作实物投资部分),其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资金来源包含股东实缴出资、股东借款、由新公司进行融资贷款等资金。具体融资时间根据项目进度确定。各方确认,由甲方为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乙方无需为新公司的任何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2. 新公司应加强本项目的土建、生产设备、公用动力设备等建设安全、质量、进度的管理,要确保符合乙方的建设要求。

3. 新公司形成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等资产由乙方根据动力电池项目生产需求承租,新公司应确保乙方可以租赁使用动力电池项目所需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等,新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四川领湃实现与绵阳宏达的深度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四川领湃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的产业背景与绵阳宏达的资金优势,加速推进在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投产,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产品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现况后,为推动发展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但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如果新公司未来发展不达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按比例承担经营损失或产生一定的资产减值风险。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使新公司股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动新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由四川领湃以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事宜尚需绵阳宏达的有权机构审批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各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协议生效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的注册登记等事宜,各方有权机构能否均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7.5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8.44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