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01版)
1、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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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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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本公司的预收款项被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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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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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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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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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3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进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概述”。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70,41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5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其中,网络安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3,234.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17%,报告期内因全国新冠疫情,使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延缓,但下半年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公司业务稳步增长。
2020年度公司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011.46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网络安全业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08.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53%,报告期内公司网络安全业务投入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97%,但由于毛利率65.80%,较上年同期增加3.01%,使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6045)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14,581.27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438,328,483.84元;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80,412,093.8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041,209.3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42,835,401.68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5,206,286.17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6,932,446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071,888股)的股本总额1,147,860,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914,422.3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1-033)。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九)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有关2020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详见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明细表》。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因全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有关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详见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明细表》。
关联董事李雪莹女士、顾洁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2021年度拟向下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下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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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网络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2021年度天融信网络拟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天融信网络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天融信网络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由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明细表》
2020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563.33万元(税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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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前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3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炳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6045)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14,581.27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438,328,483.84元;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80,412,093.8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041,209.3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42,835,401.68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5,206,286.17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6,932,446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071,888股)的股本总额1,147,860,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914,422.3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1-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监事会发表的意见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六)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人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76.06万元(税前),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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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监事会人员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前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3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6045)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14,581.27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438,328,483.84元;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80,412,093.8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041,209.3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42,835,401.68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5,206,286.17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6,932,446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071,888股)的股本总额1,147,860,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914,422.3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运营状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3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由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天融信网络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天融信网络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天融信网络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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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3号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雪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主营业务: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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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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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融信网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天融信网络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下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资金需求,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
2、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良好,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42,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26.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
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3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更及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务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