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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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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1

转债代码:113041 转债简称:紫金转债

转股代码:191041 转股简称:紫金转股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紫金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041

● 转股简称:紫金转股

● 转股价格:7.00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5月10日至2025年11月2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13号文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紫金转债”,债券代码“113041”。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紫金转债”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5年11月2日)止,即自2021年5月10日起,“紫金转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二、“紫金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600,00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

(四)债券期限:五年,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5年11月2日止。

(六)转股价格:7.00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041

可转债转股简称:紫金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紫金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5月10日至2025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紫金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紫金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11月3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紫金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01元/股。因公司实施A股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了部分授予股票过户,“紫金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2月3日起从7.01元/股调整为7.0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紫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紫金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 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紫金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2933650、0592-2933058

咨询邮箱:chen_weiwei@zijinmining.com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0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总部大楼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2、4、5、6、7、8、9、11、1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5、6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0、1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应在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或之前,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回执(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本公司。

2、出席登记

(1)A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A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二)H股股东

详情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至17:00)。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总部大楼21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11号中航紫金广场B塔41层

邮编:361008

联系电话:0592-2933650、0592-2933058

邮箱:chen_weiwei@zijinmining.com

传真:0592-2933580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回执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在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或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本公司。(邮箱:chen_weiwei@zijinmining.com;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11号中航紫金广场B塔41层,邮编:3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