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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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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66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庄奎龙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以及同意庄耀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1-067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1-068号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67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庄奎龙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庄奎龙先生因个人原因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考量,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生效日期为公司董事会选举出新任董事长之日。

庄奎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积极实施公司各项战略,公司及董事会对庄奎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庄耀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庄耀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庄耀中先生简历

庄耀中先生: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起任职于公司,曾任公司经营线负责人、总裁助理、副总裁。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6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69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0.90%股份的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0日和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庄奎龙、庄耀中、杨剑飞、屈凤琪、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