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草拟的《章程修正案(2021年4月)》,监事会提议对《公司章程》的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内容等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大华所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19家;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2.97亿元。
主要服务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是否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末数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东红,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丽娟,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按计划完成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审计业务,履行了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1-006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刘阿苹女士、薛自强先生、王晓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78,827,219.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64,876,874.11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3,088,286.6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90,615,806.58元。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4,255,798.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25,679,546.81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3,088,286.6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06,847,058.24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0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090,615,806.5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809,09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909,563.20元,2020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一2020年)》的规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融资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金额在15亿元以下(含15亿)及全年度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融资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4.6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级)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12.6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41亿元的融资担保;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授权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投入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2021年4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4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重新投保或者为新聘董监高办理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11项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荣兆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为提高融资效率,2021年度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25%)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拟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1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05%)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贸易”,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拟对世荣实业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2%)的融资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存在对外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况,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1年度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酒店”)、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顺建筑”)、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怡居”)
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6亿元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世荣实业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中荣贸易对世荣实业的担保
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具体担保情况
2021年度,根据各子公司的预期需求情况,制订担保计划如下:
1、世荣兆业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情况
■
2、世荣实业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情况
■
3、中荣贸易为世荣实业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情况
■
注:世荣实业持有中荣贸易100%的股权。
4、其他说明
(1)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已包含此前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世荣兆业对子公司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世荣实业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为抵押担保,中荣贸易对世荣实业的担保为最高额抵押担保;世荣实业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是在世荣兆业作连带责任保证的基础上进行的抵押担保,实质上为双重担保。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授权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
2、被担保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3、上述被担保方股权结构:世荣兆业持有世荣实业100%的股权;世荣实业分别持有世荣酒店、年顺建筑及绿怡居100%的股权。
4、上述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除此前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外,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被担保方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均受公司的绝对控制,是公司发展业务和获取利润的关键主体,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获取融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9,400万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其它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2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