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上接483版)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建立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目前主要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变动导致原材料变动的,可根据实际所需原材料调整。
2、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公司及子公司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应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五、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及子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及子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以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这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开展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降低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品种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
三、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等值 6.6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交易文件。业务期间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子公司可能需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由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下列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及子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产生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业务部门采用资金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及子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应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该制度就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和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尽量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可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总额的90%。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6亿元,业务期间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间
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间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4、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 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可能出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并在质押票据到期后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产生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子(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额度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投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分)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其获得的投资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分)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分)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止2020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
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66,883.57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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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应收款项在组合基础上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五级分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 1.5%、3.0%、30%、60%、100%的减值准备。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营业利润66,883.5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届时,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以及独立董事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0年5月 10日(周一)17: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suting.wang@chunxing-group.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推选陈满香女士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算。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陈满香女士简历
陈满香: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东格美淇电器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0年7月至今,历任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满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