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92版)
4、长期应收款
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合理的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查,结合各业务实际情况,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合同资产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所规定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利得。
(四)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1,077.53万元计入公司2020年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58,592.74万元,相应减少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58,592.74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相关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4)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7)华兴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万元。
(8)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数。
(9)业务资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购买了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昭,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恒新,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未为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李臻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昭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 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恒新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和行政监管措施,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 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昭、拟签字注册会计林恒新、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200万元,费用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华兴所的资格及执业质量进行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