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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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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24版)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24版)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单位: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为1070.37万元,其中,与青岛金汇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汇)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为1008.72万元。2020年4月16日,上市公司完成对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森汇)50%的股权收购,由于青岛森汇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青岛森汇的总经理刘书伟为青岛金汇的控股股东,青岛森汇向青岛金汇销售石墨产品而形成新增的关联交易。青岛金汇与青岛森汇的购销业务在上市公司并购前已经发生,系历史原因形成,且后期还将持续发生,相关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审慎性原则,我们将青岛森汇向青岛金汇销售石墨产品作为关联交易。

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根据银行要求,新华锦集团给上市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追加鲁锦集团作为担保方。2020年新华锦集团和鲁锦集团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均为1.65亿元。

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单位: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5、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为新华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预计2021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与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2)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之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在生产部分中高档服装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将向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销售面料并采购成品服装,预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500万元。

(3)青岛金汇与昌邑森汇新材料有限公司为青岛森汇总经理刘书伟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石墨深加工业务,是青岛森汇的重要客户。预计2021年青岛森汇将与青岛金汇、昌邑森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和1000万元。

(4)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因业务需要计划从银行借款,预计由新华锦集团和鲁锦集团分别向子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

(5)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结汇购汇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2021年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依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依据:按照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执行。

(6)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营管理合同》,预计2021年将发生托管服务费30万元。

6、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鲁锦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通过鲁锦集团间接控股本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鲁锦集团和新华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都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鲁锦集团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4楼028室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注册资本:790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贸易经纪;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棉、麻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棕制品销售;集装箱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新华锦集团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管理与经营(以上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物业管理;许可范围内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文件的指导价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