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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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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9 公司简称:西藏旅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练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注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

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的结构性存款本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预付了工程款。

注4:短期借款较期初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银行借款增加。

注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计提桃花节旺季工资所致。

注6: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确认理财收益计提应交增值税。

注7:长期借款较期初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银行借款增加。

注8: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各景区于2020年1月下旬-3月下旬暂停运营。

注9: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增加对应变动成本上升。

注10: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税金增加导致附加税上升。

注1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银行借款增加对应利息费用增加。

注12: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变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注1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增加。

注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外部单位往来款项。

注1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对应的变动成本上升。

注1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外部单位往来款项。

注1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收购西藏鲁朗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林芝新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并支付股权款。2021年一季度未发生相关业务。

注18: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新增银行借款。

注19: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公司偿还了股东西藏国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

注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季度银行借款增加对应支付利息费用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2018年3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取得募集资金净额56,960.72万元,2018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4.83万元用于购置景区运营观光客车,2019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原定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2,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资金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号、2021-002号、2021-004号、2021-006号、2021-019号、2021-032号、2021-036号)。

2. 母公司景区运营及景区内旅游服务相关业务、资产、负债和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景区运营及景区内旅游服务相关业务、资产、负债和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20年9月2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母公司景区运营及景区内旅游服务相关业务、资产、负债和人员,按地区归属管理原则,分别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西藏鲁朗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林芝新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阿里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完成了部分业务、资产、负债和人员的划转事宜,整体划转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号、2020-043号、2020-045号、2020-049号)。

3. 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3月8日,因筹划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公司股票停牌。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组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3月22日起复牌。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号、2021-020号、2021-022号、2021-023号、2021-026号、2021-033号、2021-037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