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9版)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编号:临2021-016
转债代码:113017 证券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各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535.4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35.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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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2021 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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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祥云”)成立于2018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麻卫东,住所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2201室,经营范围为大数据服务;从事政府数据、新型智慧城市信息系统、数据交易业务运营;数据采集、存储、开发、挖掘、分析、服务、销售和数据增值服务等。主要股东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末,吉林祥云总资产60,322.58万元、净资产15,751.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342.20万元,净利润为138.1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吉林祥云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3.75%,公司副总经理麻卫东先生兼任吉林祥云董事长,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祥云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吉林祥云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业务。2021年,公司为吉林祥云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对象为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西塔20层、22层、23层及15层部分区域,面积合计4,571平方米,年租金412.40万元。
2. 向关联人提供互联网传输服务。公司为吉林祥云提供互联网传输服务,年服务费为252万元。
3. 向关联人提供信息化服务。公司中标“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扩容项目”,负责为项目提供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设备供货部分金额为5,597万元,系统集成服务金额为1,379万元,合计6,976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按市场价格及同类业务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7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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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11、 临2021-012)。《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于2021 年 4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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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1年5 月19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一4:00到公司21楼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431-88789022,传真0431-88789990。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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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