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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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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1,470,584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44)。

2020年11月25日,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顺利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孙友元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与孙友元签订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友元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董事会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了调整,并披露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0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李健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