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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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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51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2018年辉丰股份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因违反环保法规,被责令停产整治或关停,另有部分子公司因当地政府对所在工业园区统一停产整治而停产;2020年5月,投资者以辉丰股份公司在违反环保法规相关事项披露中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辉丰股份公司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截至审计报告日,辉丰股份公司个别生产车间及部分子公司尚未恢复生产;辉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履行的环境管控与修复尚在进行中;投资者对辉丰股份公司的相关诉讼尚在审理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程度。上述事项可能对辉丰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包括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诉讼事项赔偿费用是否充分、适当。辉丰股份公司与其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相互提起诉讼,进而导致辉丰股份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的控制。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1-10月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辉丰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在执行辉丰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4,630万元。辉丰股份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因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有较大幅度波动,我们采用其最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取绝对值)46,305.57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10%,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4,630万元。(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1. 2018年,辉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因违反环保法规,被责令停产整治或关停,另有部分子公司因当地政府对所在工业园区统一停产整治而停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辉丰股份公司个别生产车间未复产,子公司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至今尚处于停产中,相关生产用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辉丰股份公司需要对其进行减值测试。辉丰股份公司在减值测试时,以预计未来复产所需条件为基础进行测算,但由于复产时间的不确定性,假设条件的成就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未能就上述减值测算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辉丰股份公司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准确。因土壤被污染,辉丰股份公司需要对其进行修复。辉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度计提了环境修复费用10,96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环境修复费用为5,197万元。对于该项费用计提的准确性,我们亦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辉丰股份公司所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否准确。因辉丰股份公司在违反环保法规相关事项披露中存在虚假陈述,2020年5月8日,辉丰股份公司投资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辉丰股份公司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诉讼请求总额为12,702.91万元。2020年11月16日,经第一次庭审登记后,诉请金额合计为13,267.50万元。辉丰股份公司账面计提了7,678万元赔偿金。由于案件尚在审理阶段,我们无法就辉丰股份公司计提诉讼赔偿金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辉丰股份公司所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否准确。2. 辉丰股份公司与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因股权交易及“年产5000吨草铵膦装置项目”的权属问题而发生相互诉讼,进而导致辉丰股份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的控制。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1-10月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计提长期资产减值、计提预计负债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同时,我们无法对石家庄瑞凯公司2020年1-10月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辉丰股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假设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预计负债、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项目产生影响。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1-10月营业收入占辉丰股份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6.75%,利润总额占辉丰股份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的0.86%,因此该事项对利润表各项目影响均不重大,且该等错报不会影响辉丰股份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辉丰股份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农药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原药及制剂、生物农资等品种,致力于为终端用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均是高效、低毒、微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产品。除了农药板块以外,公司正大力发展生物农资板块,已建成了国内一流的生物发酵实验室及中试装置并投入使用。

2、行业发展

中国农业已经迈入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也正在推动农药行业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科技兴农成为农化行业发展的三大趋势,在这三个大趋势下,包含了植保飞防、制剂创新、并购整合、农业专业化服务、数字化农业和生物农资等细化方向。过剩产能淘汰、安全环保趋严,农药行业优胜劣汰更加激烈,行业竞争格局将进一步改善,部分供给收缩和替代新产品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

在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调节剂、城市虫害防治和生物农资等领域,更多有效成分和创新解决方案将被因地制宜地开发出来。同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农业环境保护等工作也将齐头并进,实现更高效的资源利用,打造更稳定、更可持续的生态系统。

3、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原药产品、制剂产品的品质已达到国际知名农药公司的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从原药合成到制剂加工的产业链优势。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究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和产品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原辅材料和生产设备由采购中心统一对外采购。采购中心根据整体生产计划,确定原辅材料最佳采购和储存批量,统一负责采购计划。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制度以及流程,包括《物资采购制度》、《供应商评价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等,能够依照制度对物资采购环节进行管控。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以自有生产设备将各类化工原料进行化学合成,制成各类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以销定产”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并负责生产过程的资源调度、质量安全环保的过程管理、人员设备的运行管理、生产技术进步等。按照产品种类分属不同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生产工段的生产运行和管理。公司亦根据市场和产品信息从事少量精细化学品的定制生产。

3、销售模式

本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分国际销售、国内销售。

公司产品出口分为自营出口和中间商间接出口两种形式,自营出口是公司直接销售给境外客户,间接出口是公司先将产品销售给国内贸易商,再由其将产品销往境外。公司和境外客户已建立较为稳定的业务关系,客户根据自身的产销计划与公司确定供货计划,公司根据需求计划组织生产和供货。

公司内销产品主要包括原药和制剂。公司原药的内销一般采取直销方式,即由公司直接销售给需要的其他农药厂商,由其继续加工复配成制剂销售。 公司制剂产品销售采用了国内农药行业通行的经销商销售模式,公司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向经销商发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积极推动复产工作,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报告期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41亿元,同比增长33.8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2.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积极推进复产工作。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日、2020年5月29日收到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部分产品复产事项的批复》,公司收到批复后陆续开展年产 3000 吨咪鲜胺项目、年产1000 吨二噻农原药项目、年产 1000 吨抗倒酯项目、年产1000 吨二噻农原药项目(一期)、年产5000 吨辛酰溴苯腈项目等批复产品的生产工作。

(2)积极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将母公司的化学农药产品、化学农药中间体产品和制剂产品的开发、生产、制剂加工、销售和市场营销业务51%的控制权出售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8日,公司与安道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通过了公司决策机构的审议批准。

(3)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做好正面宣传及引导,夯实党建阵地;通过党建活动和企业文化建设,激发基层员工的活力,积极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职工主观能动性。

(4)在产品工艺优化、提质降耗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全年原药及三废资源化技改项目立项5个,制剂研发完成了多种剂型新产品开发及技改产品24个。

(5)持续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内产品发明专利授权83件,获得PCT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110件次,形成了丰富的创新产品资源。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幅33.87%,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幅45.57%,主要系本报告期因公司大部分合成车间复产,农药原药业务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较上期增加42.34%,主要系公司逐步复产停工损失和非生产期的排污及环保支出减少,公司处置北京诺康达和南京轩凯部分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因公司2013-2015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决定自2013年度起取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GF201132001029)(证书有效期:2011-2013年度),自2014年度起取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GR201432000046)(证书有效期:2014-2016年度)。公司本项差错的审批流程及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数据如下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3年12月31日

2. 2014年12月31日

3. 2015年12月31日

4. 2016年12月31日

(二)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3年12月31日

2. 2014年12月31日

3. 2015年12月31日

4. 2016年12月31日

(三)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 2013年度

2. 2014年度

3. 2015年度

4. 2016年度

(四)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1. 2013年度

2. 2014年度

3. 2015年度

4. 2016年度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续上表)

[注1]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七33"其他综合收益"所述

[注2]自2020年11月以来,石家庄瑞凯公司管理层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表,公司多次沟通未果;2020年12月中下旬,如本财务报告十四2或有事项之所述,公司与石家庄瑞凯公司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郭俊辉之间发生了相互诉讼事项;2021年3月至4月期间,郭俊辉利用石家庄瑞凯公司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总经理之职务便利,在相关的买卖合同未经石家庄瑞凯公司盖章确认情况下,擅自将草铵膦原药销售并发货给郭俊辉持股99%的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综上,公司已在事实上失去了对石家庄瑞凯公司的控制,并自2020年11月1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9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工作。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李昌莲、花荣军、杨兆全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41亿元,同比增长33.8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1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公司2020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21年4月3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意见,详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情参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辉丰石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就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所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出具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51)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详见刊载于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临时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转2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