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晓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铭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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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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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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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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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同比变动说明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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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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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回购股份进展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包含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39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成交总金额为6,597,991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二)诉讼事项进展
1、一恒贞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事项终审判决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与一恒贞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事项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最高法民终1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华贸工经再审申请裁定
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华贸工经再审申请裁定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最高法民申65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中国华贸工经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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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39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最高成交价为2.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97,991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2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207,723 股A股新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25,207,72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元。募集资金总额38,689.19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和咨询费等发行费用共计517.3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71.82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02)。
本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38,171.82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全部使用完毕,无余额。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