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赫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积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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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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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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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创疆与四川盛邦系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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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69.51%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79.42%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的票据减少及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9.00%主要是国为购买原材料预付的货款所致;
4.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37.03%系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5.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5.74%系汽车市场回暖订单增加所致
6.营业成本同比增加66.69%系本期收入增加,采购成本增加等所致:
7.研发费用同比减少34.63%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8.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15.50%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等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23.07%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少等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8.22%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较多等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6.27%主要系本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等所致;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794.64%主要系本期投资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幅度较大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11,081,36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9.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6.46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4,598.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885,388.29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3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8,555.85元,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89,390.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00.58万元(含利息收入)。2021年4月6日,前述补流资金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翔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