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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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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鸣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惠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协议书》,拟投资人民币7亿元建设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公告编号:临2021-027)。公司与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安井乐陵投资协议》,拟投资人民币13.6亿元建设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公告编号:临2021-031、临2021-032)。公司与自然人DAKUN WANG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根据股份购买协议条款及条件,公司(买方)自DAKUN WANG(卖方)处购买标的企业57.5%的股份,同时对标的企业进行2,500,000英镑的增资,最终公司合计取得标的企业69.9859%股份;目前该境外投资项目已经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商务局备案通过。

(2)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首期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安井转债”)的募投项目“四川安井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无锡民生年产7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安井转债”募集资金净额48,735.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理财产品收益等)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2.56万元,计划按相关规定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安井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583.40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初始存放金额490,000,000.00元为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10,000,000.00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650,000.00元。

注2:2018年7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636888877)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专户银行账号:125308292285)转入150,000,000.00元。

注3:2019年6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63688887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专户银行账号:84100078801900000151)转入15,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公司“安井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公司“安井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18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实际投资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投入部分。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鸣鸣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47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河南安井三期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与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协议书,预计投资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项目可研报告测算为准)建设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三期项目。该项目占地约167亩,拟用地位于工兴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北角(河南安井一二期正东侧),具体征地面积和界址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

该项目系公司原有华北生产基地河南安井的扩产,项目符合公司“销地产”战略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周边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节省物流费用,提高公司规模效应和市场反应速度;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产能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符合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50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51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三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 投资金额:预计投资额不低于8亿元(具体以项目可研报告测算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河南安井三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项目可研报告测算为准)投资该项目。同日,公司与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该项目占地约167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地址位于工兴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北角(河南安井一二期正东侧),具体征地面积和界址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

该项目系公司原有华北生产基地河南安井的扩产,项目符合公司“销地产”战略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周边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节省物流费用,提高公司规模效应和市场反应速度;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产能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及相关合同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签约主体为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政府与本公司,公司与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计划新建年产14万吨速冻调制食品生产车间,包括综合研发、办公设施及生产厂房、仓储设施等

2、投资规模:预计投资额不低于8亿元(具体以项目可研报告测算为准)

3、项目地址:工兴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北角(河南安井一二期正东侧)

4、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5、出让期限:50年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政府(甲方)和公司(乙方)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一)建设进度:

该项目预计2022年3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周期约24至36个月。

(二)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在乙方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投产期间,甲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顺序完成相关配套。外联设施无偿铺(架)设到项目用地红线。

2、甲方成立项目服务组推进项目顺利进行,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手续。

3、项目从本协议约定投产之日起,前三个完整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从第四个完整年度开始,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

乙方作为汤阴县201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甲方将根据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文件规定,给予乙方三期项目优惠奖励政策,包含土地和税收优惠等。具体优惠措施与项目投产后税收指标相挂钩。

4、乙方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在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环境绿化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5、厂区内厂房、办公等建筑物要符合汤阴县总体规划和项目所在工业园区规划。项目设计(含鸟瞰图、平面图)必须经县规划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销地产”战略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节省物流费用,提高公司规模效应和市场反应速度;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产能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过程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把握建设进度,积极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安井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投资项目协议书》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52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并可能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动;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会有所下降;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正处于筹划阶段,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及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优化财务结构,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初步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能新建和扩建、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营销网络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具体以后续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44,424,360股,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民生”)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93,19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13%。章高路先生持有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2.93%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国力民生不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若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73,327,308股计算,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17,751,668股,国力民生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占比将被稀释为29.33%,仍将为公司控股股东,章高路仍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四、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1、因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并可能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动。另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国内外政治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都会影响股票的价格。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及关注。

3、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将可能引起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会有所下降。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正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及收益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无法如期实施或无法产生预期收益,从而无法如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表现带来提升效应。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4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艳萍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49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

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372.09万元,较上年同期127,841.65万元,增长47.35%。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2021年1-3月,公司面米制品、肉制品、鱼糜制品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0.53%、41.62%、48.78%;经销商、特通渠道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2.48%、60.53%;从销售地区分布来看,多个区域增速超过30%,主要系公司加强产品销售推广,加大渠道开发,新品和次新品增量所致。菜肴制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1.01%,主要系“冻品先生”产品、虾滑等增量所致;电商渠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4.47%,主要系公司加强电商渠道建设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2021年1-3月,公司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45 公司简称:安井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