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弘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自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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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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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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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变动说明:
1、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218.52万元,增长97.98%,主要为采购存货及机器设备所致;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27,294.85万元,增长50.48%,主要为公司持有的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942.49万元,增长36.47%,主要为公司本年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4、库存股期末比期初减少5,746.60万元,降低36.12%,主要为期初部分偿债资源股票被重整管理人处置所致;
(二)利润表重要变动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070.76万元,增长42.02%,主要为上年同期受流动资金短缺、重要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疫情影响,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基数较低所致;
2、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06.88万元,增长48.29%,主要为销售收入及处置股票导致相关计税基础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同比减少816.29万元,降低84.61%,主要为公司对运输费、招待费等加强控制所致;
4、管理费用同比减少418.23万元,降低34.70%,主要为公司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减少费用开支所致;
5、研发费用同比减少322.08万元,降低81.09%,主要为上年公司持有上海极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处置,本期纳入合并报表的研发费用减少所致;
6、财务费用同比减少5,247.93万元,主要为上年末根据重整计划对有息负债完成清偿所致。
7、其他收益同比减少11.86万元,降低82.50%,主要为本年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投资损失同比增加325.98万元,主要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票本期处置损失;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27,294.85万元,主要为公司持有的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56.02万元,降低73.20%,主要为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减少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66.85万元,主要为本期部分资产处置形成损失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242.70万元,主要为本期公司核销了部分预收款项所致;
13、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424.65万元,主要为上年同期因债务担保产生损失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重要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2,572.02万元,主要为上年业务规模缩减导致本期货款回笼较少,支付与重整相关诉讼费用、中介机构费用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6,377.01万元,主要为本年期处置偿债资源股票现金流入以及理财资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因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最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违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以庭外重组成功为生效前提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无锡中院于2020年5月25日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无锡中院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了(2020)苏02破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无锡中院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了(2020)苏02破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3、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公司全资子公司债权人江阴滨江扬子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向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无锡中院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了(2020)苏02破8号《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3)。无锡中院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了(2020)苏02破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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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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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飞
2021 年 4 月 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