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吕志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德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说明:
1.公司2018年12月13日发行1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以及2019年12月19日发行2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在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中期票据影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318.03%,主要原因:一是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营业收入增加所致;二是上年同期宣威公司破产确认减值损失对上年净利润影响较大;三是本期转让新疆区域火电公司股权。
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升330.77%,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二是因为本期回购股份导致发行在外流通股减少。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18,084,031,868.08元,较年初增加了32.7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增加。
固定资产期末数为244,017,273,405.30元,较年初减少7.02%,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新疆区域火电公司股权。
利润表项目
■
营业收入本期数为30,659,203,800.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45%,主要原因是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加,本期发电量增加。
投资收益本期数为742,914,724.3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6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宣威公司破产清算影响。
现金流量表项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6,664,703,712.3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29%,主要原因一是本期购买燃料等支付的款项增加,二是本期支付上年代收款项。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1,837,490,880.77元,较上期增加175.10%,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新疆区域火电公司股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32
债券代码:143642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21年5月12日或该日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1501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晓霞 张培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3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裁定受理晶阳公司
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准格尔旗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内0622破申1号,裁定受理公司对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概述
经公司七届七十八次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晶阳公司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晶阳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
2021年4月16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准格尔旗法院申请对晶阳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1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准格尔旗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内0622破申1号,裁定受理公司对晶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裁定书主要内容
准格尔旗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内0622破申1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机关为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且被申请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本院辖区,本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申请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人,具备破产清算申请人的资格,且被申请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故申请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在开展员工的安置工作,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晶阳公司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
2.晶阳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30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该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31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晶阳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公司)召开七届八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晶阳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经公司七届七十八次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阳公司)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晶阳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裁定受理晶阳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部需计提对晶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3.49亿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89亿元、其他应收款统借统还本金坏账准备26.76亿元、其他应收款统借统还利息坏账准备8377.9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国电电力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减少33.49亿元。因晶阳公司尚未移交管理人,仍纳入合并范围,不影响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29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四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二、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财政部规定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0)。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28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八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二、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财政部规定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0)。
三、同意《关于公司对晶阳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公司七届七十八次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阳公司)破产清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部需计提对晶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3.49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国电电力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减少33.49亿元。因晶阳公司尚未移交管理人,仍纳入合并范围,不影响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晶阳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晶阳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32)。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