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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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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9版)

项目合伙人宋文、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学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23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该事项的书面认可

公司就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的、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

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租赁准则按照财会[2018]35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33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15,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9,615,000股,回购价格为3.9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2,400,000股,回购价格为4.01元/股。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回购注销12,015,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83,358,689股减至2,671,343,689股。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螳螂”)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2、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于2018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4、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授予3,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3,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6、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1月15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1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0年1月23日。

8、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之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杨鹏、谢进军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105.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9、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于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10、2020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32),此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6月9日。

11、2020年7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83,358,689股,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33)。

12、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3、2021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07),此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1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5%,其回购注销原因如下: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2、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同时根据“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76,40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84,40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红利均由公司代收,因此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2020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总股本2,683,35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均获得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红利将由公司代收,因此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综合上述规定及实际情况,公司未向上述激励对象发放现金股利,回购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应作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3.9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4.01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3、回购注销的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47,987,85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83,358,689股减至2,671,343,689股。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实际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83,358,689股减至2,671,343,689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27,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652,805,330股(其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出借公司股份余额为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3%;公司第二大股东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持有公司股份635,042,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7%。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累计持有金螳螂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68%。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0.69%;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24.44%;公司第二大股东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23.77%。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累计持有金螳螂股份占公司新股本的比例为48.9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01.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01.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36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3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事项

为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汉林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蔡国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波先生,独立董事万解秋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