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叶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指标与年初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流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事宜

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公司拟将已发行的总计734,720,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变更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本转股方案还有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后需向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报送相关申请文件并取得核准。

2、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2021年1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的议案》;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的议案》。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约99.57亿元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包括200万吨/年活性钙及深加工产品生产线、1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及码头生产线)。

截至目前,1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叶青

日期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1-019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武汉。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选举徐永模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徐永模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1年4月起。

2、关于聘任李叶青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李叶青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4月起。

3、关于聘任叶家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叶家兴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4月起。

4、关于聘任陈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陈骞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4月起。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柯友良先生、刘凤山先生、陈兵先生、杜平先生、刘云霞女士、梅向福先生、袁德足先生、杨宏兵先生、徐钢先生、叶家兴先生、王加军先生、陈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4月起。

上述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副总裁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见附件二)。

6、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以下委员会组成:

(1)战略委员会:李叶青先生、徐永模先生、罗志光先生、 黄灌球先生

召集人/主席:李叶青先生

(2)公司治理与合规委员会:罗志光先生、刘凤山先生、陈婷慧女士、江泓先生

召集人/主席:罗志光先生

(3)审计委员会:江泓先生、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Geraldine Picaud 女士、刘凤山先生

召集人/主席:江泓先生

(4)提名委员会:张继平先生、黄灌球先生、江泓先生、李叶青先生、陈婷慧女士

召集人/主席:张继平先生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继平先生、黄灌球先生、江泓先生、罗志光先生、徐永模先生

召集人/主席:张继平先生

7、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文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 和本公司网站www.huaxincem.com。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文正文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8、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调整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议案详情请见附件四。

10、关于为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1-021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1-022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简历

徐永模先生,1956年4月出生,工学硕士、留英博士/博士后。1982-1983年,北京新型建筑材料厂石膏板分厂助理工程师;1986-1988 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混凝土与房建材料研究所混凝土试验室负责人;1988-1991 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技术情报中心副主任;1998-2002年,中国建筑材料研究院副院长;2002年4月至2017年4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专职副会长;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协会会长;2016年12月至今,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执行会长,2007年3月至今,中国建筑砌块协会理事长;2007年10月至2019年7月,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1年12月至2019年3月,中国硅酸盐学会理事长;2021年4月起,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今,出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叶青先生,1964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兼任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叶青先生自1984年7月先后毕业于武汉建材学院硅酸盐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武汉工业大学工业管理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武汉工业大学硅工系教师、团委副书记;1987年11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中心化验室质量控制工程师、石灰石矿副矿长、扩改办副主任、生产技术处长,1993年1月任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副厂长,1994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后改称总裁)。1994年起,出任本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2000年5月至今,任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4年1月至今,任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执行副会长。

刘凤山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关系学硕士。1987年7月毕业于昆明工学院选矿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至1998年8月,先后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赤马山矿技术员、车间主任、副矿长、矿长、党委书记;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录山矿矿长、党委书记;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黄石市纪委副书记;2004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黄石市委副秘书长;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黄石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9月起,任华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出任公司副总裁。

柯友良先生,1965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毕业于湖北省黄石市工业学校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99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2001年6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5年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本公司投资部经理助理、工程部管理部部长、工程部综合管理部副部长、计划发展部经理。2001年11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发展部经理、西部事业部总经理、骨料及墙材事业部总经理。2003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陈兵先生,1967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水电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1989年9月至2000年3月,先后任本公司扩改办土木技术员、华新水泥南通公司工程部部长、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师、华新水泥销售公司技术服务部经理、华新水泥销售公司熟料科科长。2000年3月至2003年2月任华新水泥销售公司武汉市场部经理。2003年2月至2009年1月任华新水泥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武钢华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新水泥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混凝土骨料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混凝土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混凝土骨料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任骨料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混凝土骨料事业部总经理、鄂东事业部总经理、西部区域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2011年至今,任湖北省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2015年任中国砂石协会副会长。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杜平先生,1970年8月出生,管理学硕士。199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投资学专业; 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投资发展部科员、技术中心咨询部科员、计划发展部科员、计划发展部部长助理、计划发展部副部长;2003年1月至2011年1月先后担任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西藏高新建材集团总经理、华新水泥西南区域行政经理。2012年9月,首批入选“湖北省123重大人才工程”。2011年2月起,先后任本公司鄂东水泥事业部总经理、云南事业部总经理、中部区域总经理。现任湖北省青联常委。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刘云霞女士,1968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今武汉理工大学)硅酸盐工程系水泥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任华新中等专业学校工艺专业教师,1993年2月至2000年1月任本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12年6月先后担任本公司发展部副部长、部长、塔吉克斯坦工厂总经理;2012年7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战略发展中心副主任、香港投资公司总经理、海外事业部总经理、营销与采购业务负责人、采购物流与海外贸易部负责人。2012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梅向福先生,1972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工学学士;200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4年加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技术员、机动处副处长、阳新公司副总经理、武穴公司副总经理、武穴公司总经理、东南区域总经理,株洲公司总经理,维修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湘粤水泥事业部总经理、增长与创新业务负责人、运营与成本业务负责人、新业务事业部总经理、东部区域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袁德足先生,196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毕业于中央电大华新分校工业会计专业专科;1997年毕业于湖北党校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函授学习。1981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本公司销售处计划员、销售部管理科副科长、销售管理部副经理、物流部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湖北东区营销总经理、湖北东区营销总监。2011年2月起,先后任本公司鄂西北水泥事业部总经理、鄂西事业部总经理、市场营销部主任。现任湖北省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杨宏兵先生,1972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1995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今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锻压专业,获工学学士。2015-2018年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获EMBA硕士学位。于199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本公司设备动力处工程师、干法分厂设备主管工程师、宜昌公司维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宜昌公司副总经理兼二期建设项目经理、宜昌公司执行总经理、兼任秭归公司执行总经理、鄂西区域生产总监、鄂西区域总经理。2011年2月起,先后任本公司鄂西南水泥事业部总经理、华新环境工程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水泥业务部主任。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徐钢先生,1978年3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7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同期修学华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到2005年5月,先后在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和北京顺发水泥有限公司担任安全工程师、安全经理、工艺经理。2005年5月到2009年5月,先后任拉法基瑞安水泥中国区并购项目融合经理,组织机构优化项目经理,中国区战略经理。2009年5月到2015年12月先后担任拉法基贵州地区市场总监、重庆地区商务总监和云南地区销售总监。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华新水泥云南事业部市场总监。2016年4月起,先后任公司增长与创新业务负责人、战略发展及采购业务负责人、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兼战略部负责人、海外区域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8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叶家兴先生,1981年8月出生,武汉科技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参加工作,主要工作经历:首钢集团矿业投资公司法务专员、首钢集团首钢矿业投资公司菲律宾公司法务经理兼办公室主任、首钢集团矿业投资公司投资法务部负责人、中国铝业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运营经理、中国华信邮电经济开发中心法务部总经理、链家集团(北京)法务中心总经理。2017年5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法务总监、法务合规及证券投资者关系业务负责人,兼任公司团委书记。2019年8月起,出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

王加军先生,1980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工艺设计工程师。2006年6月加入本公司,先后任公司工艺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环保技术部部长,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研发总监、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环境工程事业部总经理、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8月起,出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

陈骞先生,1978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资深会员。2001年6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世界经济系学士学位;2008年6月毕业于美国安德森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参加工作,2020年加入本公司。主要工作经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摩立特咨询集团高级咨询顾问,西卡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IMI关键流体大中华及韩国区财务总监,必维国际检验集团中国区工业设施及大宗商品首席财务官,特斯科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今,出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

徐永模先生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叶青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任该公司党委书记,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凤山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柯友良先生、陈兵先生、杜平先生、刘云霞女士、梅向福先生、袁德足先生、杨宏兵先生、徐钢先生、叶家兴先生、王加军先生、陈骞先生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候选人声明和履历,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李叶青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任该公司党委书记,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凤山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柯友良先生、陈兵先生、杜平先生、刘云霞女士、梅向福先生、袁德足先生、杨宏兵先生、徐钢先生、叶家兴先生、王加军先生、陈骞先生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据此,我们同意聘任李叶青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叶家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陈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柯友良先生、刘凤山先生、陈兵先生、杜平先生、刘云霞女士、梅向福先生、袁德足先生、杨宏兵先生、徐钢先生、叶家兴先生、王加军先生、陈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张继平、江泓、黄灌球

附件三: 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考虑到公司的市场认可度高、具备多种债券品种的注册发行条件,且自2016年发行“16华新01”公司债以来,未在国内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为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中长期限的资金需求,结合对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的分析,2021年是启动新一轮债券产品申报、储备额度的理想时间点。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可视市场情况分期发行,自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票面价格、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另行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5、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具体条款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资本支出、补充流动资金等。

7、上市场所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8、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公司债注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本次发行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总裁李叶青先生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等;

(2)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申报;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7)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附件四: 关于调整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的议案

2021年1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湖北省阳新县,与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亿元,成立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并以该新设公司为投资主体,投资约100亿元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包括200万吨/年活性钙及深加工产品生产线、1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及20亿块/年墙材产品生产线)。

目前,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1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为便于项目码头生产线建设及码头岸线的申报,现对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做适当调整,调整的内容如下:

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黄石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是黄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住所位于黄石市黄石大道1399号,法定代表人孙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路、桥、港、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经营和管理等。最近三年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在阳新县注册,注册资本金1.1亿元,公司住所为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小区,现总资产52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开发和经营与管理;从事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管理;从事交通行业管辖范围内的广告开发与管理;从事政府划拨土地和交通内部可用土地及闲置房屋等资产的开发经营与管理;从事旅游、公交客运、出租车、停车场、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和现代物流及内河码头设施等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最近三年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编号:2021-02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彭清宇先生主持。公司于2021 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彭清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遵守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其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1-02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

● 本次为绿色建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7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的议案》;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的议案》。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建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约99.57亿元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包括200万吨/年活性钙及深加工产品生产线、1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及码头生产线)。

目前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已处于建设期,公司计划为绿色建材公司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7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绿色建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0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法定代表人为梅向福先生,目前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各方按股权比例认缴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0%)、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阳新县国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经营范围包括:石灰岩开采、加工与销售;建筑骨料、墙材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港口建设;港口装卸服务;仓储服务;资产租赁;劳务承包。

绿色建材公司属新建公司暂未评级,当前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采取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为绿色建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7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的担保。

本担保还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条款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绿色建材公司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绿色建材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制运营情况及金融机构对黄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阳新国有矿业投资公司担保能力的评价等情形而做出的安排,有助于解决其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推动其项目的建设。

董事会对绿色建材公司建设项目的行业前景、未来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等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为绿色建材公司提供担保已充分考虑了可预见的利益与风险,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0.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6%。本次担保金额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4%,合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81%。

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绿色建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1 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1-02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投资者按湖北省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公司物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相关工作。中高风险地区来汉的投资者须主动配合湖北省武汉市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

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议案详情还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5、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在会议登记时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

联系人:诸子涵女士、方鸣女士

联系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邮编:430073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01 900933 公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