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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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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培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成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3.2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本期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2.74%,主要是可再生能源装备和新兴成长产业收入同比增长。

2.本期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21.07%,主要是风电产品计提的产品质保金随收入增长。

3.本期研发费用同比增长87.71%,主要是本期加大研发投入。

4.本期投资收益同比增长85.72%,主要是参股企业同比利润增长。

5.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86.40万元,同比增加6,020.82万元,主要是本期股票市值损失减少。

6.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主要是按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减少。

7.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主要是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8.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采购付款增加。

9.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是本期公司所属东方财务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流入增长。

10.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3.23.3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3.4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1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黄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同时相应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黄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黄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黄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黄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黄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1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7.5万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725元/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54元/股

2021年4月29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9月5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激励对象涉及的关连人士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8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向公司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监事会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反馈。截至2019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同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680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5、2019年11月22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及九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人因违反相关法规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去世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被纳入集团下属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不能再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7.5万股。

2、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当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鉴于本次回购价格低于回购时市价11.40元/股,所以首次授予中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25元/股,3名因违反相关法规而不再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25元/股,1名因去世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2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名因被纳入集团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2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中1名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5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280.2654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765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25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119,626,130股变更为3,119,151,13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曾义等12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7.5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2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东方电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13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九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烈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运营和管理状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2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1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6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培根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俞培根为公司董事长,同意俞培根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陈焕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陈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对陈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2020年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2021年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值。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曾义等12人不能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曾义等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7.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119,626,130股变更为3,119,151,13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119,626,130元减少为3,119,151,13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按程序对外披露。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