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5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启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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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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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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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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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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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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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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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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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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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