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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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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澜股份

股票代码:3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文伟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205号芳满庭园C栋30D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吴文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80319**********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205号芳满庭园C栋30D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高澜股份外,均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吴文伟先生计划在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股市走势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7月2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8,134,61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1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231,73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5.1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至2021年4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902,878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4,231,73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12%,其中10,9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文伟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文伟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人:梁清利、石龙静

3、联系电话:020-6661624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吴文伟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04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