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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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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潮忠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瑞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光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84.69%,原因是公司期末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较年初有所减少。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6.01%,主要系公司年初持有的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本期到期托收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7.3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加。

4、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26.29%,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至期末尚未到期或未背书转让所致。

5、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6.94%,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原材料而结转年初相应预付款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2.42%,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根据基建项目相关情况将年初预付工程款项结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72.37%,原因是子公司的商业保理业务预收款项增加。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3.15%,主要系相关子公司本期缴纳上年末的应交税费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4.17%,主要系子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参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而暂收的相关款项至期末尚未结清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5.46%,主要系公司本期预收客户合同款项余额增加、相应的增值税余额增加所致。

11、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7.40%,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售收入增加、相关子公司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服务收入增加。

12、本期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39.15%,主要原因包括:(1)本期产品销售收入增加,产品销售成本相应增加;(2)相关子公司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服务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相应地,相关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增加。

13、本期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90.27%,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因收入增长而有所增加,相应计缴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因此增加。

14、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93.07%,主要原因是公司的银行借款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

15、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1.93%,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多。

16、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3.27%,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支付的商业保理业务款项同比减少所致。

17、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9.29%,主要原因是上期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多。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潮忠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及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等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因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将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