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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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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3版)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在保证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对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程序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应用指南。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2021年04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科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2021年度拟为环科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公司超过所持股权比例为环科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环科公司其他股东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环科公司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等使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公司为环科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应由环科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若环科公司的股东中建八局已全额或超过其持股比例60%为环科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业务的担保)的,同意公司为中建八局提供的担保承担40%的连带担保责任,并向中建八局出具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函,公司为环科公司单笔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0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张贺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机械设备租赁,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环科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1日,故仅有一年财务报表数据。

(二)与本公司关系:

环科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环科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12个月无对外担保总额,公司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拟就中建八局为环科公司开具的3103.1万元(暂定)分离式履约保函的40%提供反担保,详情请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该次担保事项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04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0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部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部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期间对同一客户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期间对同一客户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诚,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柳轶民,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宏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本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在本所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过和胜股份、凌钢股份等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柳轶民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韩宏艳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签字会计师陈谋林于2021年3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于2020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签字会计师刘诚于2020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0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予以了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0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现金管理为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

(二)产品种类

选择适当时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强,部分为可随时支取类型,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灵活使用。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因购买理财产品而导致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情况,针对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 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没有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部分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9日,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部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在公司原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变更部分银行的授信范围以及增加新的银行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