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因相关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已超过其所持股份的50%,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其派出董事蔡志坚在董事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本行董事长郭少泉先生、行长王麟先生、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孟大耿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报告中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报告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
五、本报告中,本公司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分支机构,本行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数据为本公司合并口径数据,本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数据和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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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以下简称“财会〔2021〕2号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2020年同期的信用卡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
(2)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2021年第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本行于2017年9月发行境外优先股,因此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的影响。
(3)其他存款包括汇出及应解汇款、待划转财政性存款。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
(5)2021年第一季度,本行未支付优先股股利。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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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持有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二、主要监管指标及补充财务指标
1.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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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2)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2018年期初总资产为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余额,2019年期初总资产为采用新租赁准则后余额。2021年第一季度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年化)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主要是本公司业务发展,资产规模增加,平均总资产增长较快。
(3)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平均生息资产。根据财会〔202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2020年同期的信用卡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重分类后,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差(年化)2.25%,净利息收益率(年化)2.28%。
2.资本充足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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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杠杆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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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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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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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分析
2021年第一季度,疫情影响逐步减轻,我国经济恢复保持稳中加固态势,本公司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六稳”“六保”要求和行业监管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以“强基固本、服务实体、防化风险、全面提升”为年度基本经营指导思想,强化发展基础,稳固规模总量,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加强资产质量管控,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年业绩实现良好开局。
资产负债总量稳定,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1年3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4,64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45亿元,增长1.12%,负债总额4,332.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83亿元,增长1.00%。在2020年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本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客户贷款总额2,240.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59亿元,增长8.35%,占总资产比例48.18%,比上年末提高3.22个百分点。
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2021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亿元,同比增加0.91亿元,增长16.34%,主要是资产风险状况稳步改善,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减少。营业收入方面,同比保持基本稳定,主要是本公司在稳固资产负债规模总量的同时,按照国家政策减费让利,助力实体经济,净利息收益率有所回落,利息净收入同比保持基本稳定;理财业务稳步发展,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平稳增长;债券市场表现弱于上年同期,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有所减少;汇率波动,汇兑损益减少。2021年第一季度,利息净收入20.11亿元,同比增加0.28亿元,增长1.4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07亿元,同比增加0.31亿元,增长8.18%;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3.51亿元,同比减少0.60亿元,下降14.65%;汇兑损益0.64亿元,同比减少0.77亿元,下降54.94%。
风险抵补水平提高,主要监管指标达标。截至2021年3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1.51%,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74.05%,比上年末提高4.43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63%,比上年末提高0.07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4%,比上年末提高0.09个百分点,主要是调整风险资产结构及留存收益增加;资本充足率15.59%,比上年末提高1.48个百分点,主要是发行4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总资本净额增加。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进一步提升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2021年第一季度,本行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构建资源配置优化、管理保障体系健全的民营和小微企业长效服务机制,保持普惠金融政策的连续性,持续提升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一方面,本行以信贷政策为引领,逐步将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投放重心下沉至县域,重点围绕科技、民生行业,拓展民营和小微企业客群。另一方面,在确保普惠小微企业“两项工具”政策有序执行的基础上,加快产品创新,丰富服务小微企业的手段和模式,推出“科信贷”等普惠金融产品。
四、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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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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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注:报告期内,本行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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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21年2月26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2021年3月26日,本行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
2021年4月16日,本行收到《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青岛银行配股方案的批复》(青银保监复〔2021〕140号),同意本行向原A股和H股股东配售股份的方案。本次配股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核准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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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已于本报告、本行其他公告以及上文披露的事项外,本行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股份回购的情况,亦不存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行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股东、关联方等承诺相关方,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本公司证券投资分布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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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3月末,本公司持有的金额重大的前十只证券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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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衍生品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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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公司在董事会确立的风险偏好和自身衍生品市场风险框架内,遵循限额要求,积极开展各类衍生品交易。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利率互换等。
(2)报告期本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本行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不适用需披露2021年1-6月业绩预告的情形。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本行无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八、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银行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委托理财事项。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行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本行未披露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第四节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本行网站(http://www.qdccb.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