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理财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本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与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等。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二、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3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与关联方湖北
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浩华回避表决。
本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1. 授信与贷款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美医疗”或“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枝江农商行”)申请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
以上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枝江农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2. 存款业务
2021年公司拟在枝江农商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0月16日
注册地:湖北省枝江市友谊大道59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祥
注册资本: 33,572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陈浩华担任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定价原则与依据
本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枝江农商行或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等服务的定价相同。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37,435.05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
二、具体授信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额度
以下综合额度授信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
注: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且大部分为以前年度授信合同延续。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 担保事项概述
详见本公告“一、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背景”、“二、具体授信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额度”。
2.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如下:
(1)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奥美”)成立于1999年3月1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金海,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01-1908室,经营范围:棉纺织品、人造纤维制品、商品进出口(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1,543.48万元,净资产为9,096.50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895.93万元。资产负债率78.10%。
3.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查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截止至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00万元,为合并报表以外主体或自然人担保余额为0元。
四、董事会意见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结算中心可以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37,435.05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相关协议和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5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基于该所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等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报酬。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 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 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 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 ,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辛文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王二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锦梅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一致认可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已按规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立信在相关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续聘立信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1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3:00。
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楼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 2021年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 2021年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8年修订)》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1)《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日期:2021年4月16日);
(2)《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日期:2021年4月16日);
(3)《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日期:2021年4月16日);
(4)《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日期:2021年4月16日);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告日期:2021年4月16日);
(6)《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7)《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8)《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10: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楼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联系人:杜先举、郑晓程
电 话:0755-8829983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楼奥美医疗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180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950;投票简称:奥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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