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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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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秦青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轶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晶通化工胶粘剂有限公司(原告)与上海市静安区琳红餐厅(被

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2月签订《房地产出租合同》,原告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762号甲1室房屋租赁给被告用于个体经营使用,租赁期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被告按约向原告支付租金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月8日,原告接到市政拆迁通知,并告知被告涉案房屋租赁期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到期后,被告拒绝搬离且未再向原告支付房屋使用费。原告于2020年11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搬离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租金标准每月8,925元,自2020年1月起至实际搬离之日)。

2021年3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诉请房屋交还原告,并按照每月租金8,925元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返还上述房屋之日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市静安区琳红餐厅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晶通化工胶粘剂有限公司(原告)与上海市闸北区远情食品店(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2月签订《房地产出租合同》,原告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762号甲2室房屋租赁给被告用于个体经营使用,租赁期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被告按约向原告支付租金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月8日,原告接到市政拆迁通知,并告知被告涉案房屋租赁期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到期后,被告拒绝搬离且未再向原告支付房屋使用费。被告于2020年11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搬离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租金标准每月7,035元,自2020年1月起至实际搬离之日)。

2021年3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诉请房屋交还原告,并按照每月租金7,035元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返还上述房屋之日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晶通化工胶粘剂有限公司已通过律师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21-013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议并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详见本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1-014)。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2021-014

900927 物贸B 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07、008、009、011。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地铁二号线江苏路4号口,公交921,939,20,44,825路可达。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16:00。

(三)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五)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电话:021-52383307)。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二)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中山北路2550号3楼A座320室 邮编:200063

联系电话:(021)63231818一3201

传真:(021)63292367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21-015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22 公司简称:上海物贸 900927 物贸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