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20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13,456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121.55%,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额度内为子公司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瑞医化”)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增瑞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春瑞医化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授信业务总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3,3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79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洛西路44号
法定代表人:隆剑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盐酸普鲁卡因,甲醇钠,对硝基苯甲酸,氯化锶,苯佐卡因,赤血盐钾,对氯苯甲酸,N.N′-二苄基乙二胺二乙酸盐(DBED),1-对硝基苯基2-氨基-1.3-丙二醇(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400万元人民币,持股60%;子公司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80万元人民币,持股12%;郝廷艳出资1,075万元人民币,持股11.94%;杨兴志出资9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潘先文出资545万元人民币,持股6.06%。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春瑞医化资产总额897,476,313.17元,负债总额175,262,736.74元,所有者权益722,213,576.43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0,252,331.72元,净利润79,556,609.26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春瑞医化资产总额963,728,272.98元,负债总额241,275,993.67元,所有者权益722,452,279.31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9,675,879.69元,净利润19,660,009.72元。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保证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3,3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最后到期的一笔融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保证人: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3,3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最后到期的一笔融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保证人: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3,3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最后到期的一笔融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保证人:山东寿光增瑞化工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3,3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最后到期的一笔融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内。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少数股东未实际参与子公司经营,因资金状况与担保能力有限,未能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措施,公司判断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13,456万元,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121.55%;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