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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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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杜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艳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艳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1、资产项目和金额

2、损益与现金流项目和金额

注:本集团从事证券、投资、金融科技等多种业务,合并财务报表遵循一般行业报表列报要求并兼顾证券行业报表列报要求。公司营业收入指标为合并利润表列报的营业总收入,包含一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出于闲置资金管理需要,母公司存在委托银行、信托机构管理资产而实现的收益。母公司作为集团筹融资平台对集团内资金进行统筹管理,现金管理是其正常经营工作,且该行为具有持续性而非偶发性。基于上述,公司将该行为产生的收益合计-2,155.26万元确认为经常性损益。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子公司被接管

2020年7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20〕45号公告,因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盛期货)“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治理失衡”,中国证监会决定自当日起对国盛证券、国盛期货实行接管。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被接管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停止履行职责。本次接管带来的影响如下:

(1)被接管后,国盛证券经营保持稳定,各项业务资质均未受影响。公司全面配合接管及监管工作,维护经营稳定,最大限度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融资能力减弱。公司今年面临“16国盛控”、“17国盛金”债券本息集中偿付风险,具体情况见本节“3、2021年债券本息集中偿付面临压力”。

2、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变更

2021年4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前海财智远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前海远大)及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凤凰财鑫)的通知,前海远大及凤凰财鑫的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前海远大、凤凰财鑫的有限合伙人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工作。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17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3、2021年债券本息集中偿付面临压力

(1)公司存续债券情况

公司存续债券余额合计260,000.00万元,包括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国盛控”余额60,000万元、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国盛金” 余额200,000万元。上述两只债券将于2021年12月迎来到期日和回售支付日,涉及金额本息合计272,200.00万元。

(2)债券本息偿付面临的风险

受接管事项影响,评级机构将公司主体和债项评级从AA+下调至AA-,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公司债券列入风险类债券,加大了公司对外融资的难度。在各方的审慎关注和负面展望下,公司面临债券年底集中偿付的压力。

(3)积极推进债券偿付风险化解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债权人权益保护,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围绕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等事宜开展工作。面对2021年度债券集中偿付压力,公司首先对内统筹各类资源,压缩公司运营成本,提出“降费增效”的内部管理方针;其次,债券偿付工作小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类融资工具进行可行性研究,筹划多项融资渠道,更新偿付预案,加强与债权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评级机构及监管机构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尽最大努力争取债权人对公司当前阶段性特殊情况的理解,多方共同推动债券集中偿付问题的解决。

基于接管事项为债券评级及融资工作的关键,公司将积极配合接管工作,争取早日解除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的接管状态,回归正常发展轨道,使公司融资及债券兑付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4、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争议

2018年11月,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雪松信托)就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对公司等三人提起侵权之诉;2019年2月,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雪松信托按协议履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义务。2019年12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作出(2018)赣民初170号民事裁定书(下称原裁定),认为公司与雪松信托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均订有仲裁条款且合法有效,裁定分别驳回雪松信托的起诉和公司的反诉。2020年1月,公司就江西高院(2018)赣民初1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下称原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5月,最高法院以(2020)最高法民终3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下称本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目前,公司将继续多策并举,积极推进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雪松信托持有公司股份311,734,019股,累计被质押数量为311,734,019股。

上述《业绩承诺协议》全文见2016年1月15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签署的公告》,有关司法机构裁定意见详见2020年5月26日《诉讼进展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具体情况详见“第三节 重要事项”之“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本表不包括国盛证券等下属企业从事日常经营活动涉及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行为。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本表中按类别披露的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本表不包括国盛证券等下属企业从事日常经营活动,涉及持有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其他(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信托计划所持“17胜通01”、“18天物02”债券,其发行主体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所持“20永煤SCP007”债券已收回50%本金,剩余本金及利息展期至2021年6月21日兑付。基于以上情况判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能存在到期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本金的风险。报告期,上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155.84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被投资企业QD(趣店)为纽交所上市公司,依据美国证监会和纽交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QD财务数据的披露可能与公司核算时间存在一定的时延。公司在年度财务核算使用QD当年经审计或者经其审计委员会确认并披露的数据,但在暂时无法取得QD相关期间财务数据作为核算依据时,公司季度财务核算将采用QD上一季度的披露数据作为核算依据。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1-019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以电子邮件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6:00时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或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点击“活动-网上说明会”,搜索“国盛金控”,参与交流。

本次说明会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出席。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