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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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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经营范围拟增加“自动售货机零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00万元参与设立四川成都新津肆壹伍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该基金设立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建立健全、对公司的影响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代表人也就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建立健全、对公司的影响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发展,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四川成都新津肆壹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拟认缴出资6,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基金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设立、设立后的管理、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一、设立投资基金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香与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林芝永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鸿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纳新春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清兰、温州荣巽觉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奥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宝拓资源有限公司、李丽卿、诸暨上德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云泉成长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方签署《四川成都新津肆壹伍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该基金重点投资于泛食品饮料行业,重点关注卤制品、连锁餐饮、休闲食品、调味品、宠物食品、食品供应链等行业投资机会。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公司拟认缴出资额6,0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及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

2.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沙伍壹柒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A栋17楼(集群注册)

4.法定代表人:彭惠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9年1月2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Q7FHF8Y

8.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长沙伍壹柒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基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一:四川香与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云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吴惠玲

4.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0年11月9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7XB6Y05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四川香与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合作方二: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彭刚毅

4.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4年9月12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6259807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 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合作方三:林芝永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林芝市生物科技产业园201-4

3.法定代表人:陶蕾

4.注册资本:34,20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6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6T10MR0E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林芝永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合作方四:宁波鸿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50幢107-13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1年3月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J573B3R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宁波鸿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五)合作方五:杭州纳新春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文昌镇千岛湖高铁新区胜辉创投园2号楼311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纳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1年4月2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KFT878B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杭州纳新春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六)合作方六:马清兰

1.类型:自然人

2. 马清兰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七)合作方七: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371号1幢1801室

3.法定代表人:肖尚策

4.注册资本:5,555.555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7年12月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AYHB79T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旅游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八)合作方八:福建奥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光荣岭6号(3层301-400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奥动投资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1年2月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8RE1QX0C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8. 福建奥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九)合作方九:厦门宝拓资源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泗水道617号宝拓大厦20楼

3.法定代表人:张彬

4.注册资本:27,8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8年8月1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78253052P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银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轮胎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洗选;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厦门宝拓资源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十)合作方十:李丽卿

1.类型:自然人

2. 李丽卿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十一)合作方十一:诸暨上德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38号5层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上德合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10,5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7年5月3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9BNPX0Q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诸暨上德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十二)合作方十二:天津云泉成长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国际物流区第三大街8号326号(北创益员(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BCY823号)

3.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进良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21年4月26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B0UE9Q

7.经营范围:一般许可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天津云泉成长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十三)合作方十三:温州荣巽觉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合作方温州荣巽觉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工商登记手续尚待完成。

承诺合作方温州荣巽觉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四川成都新津肆壹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住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云北路2号

3.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4.管理模式:合伙企业委托长沙伍壹柒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5.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香与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主要管理人员:投资基金的主要管理人员为吴惠玲,吴惠玲将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7.近一年经营状况: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暂无近一年经营状况的数据。

8.备案登记:投资基金完成设立后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股权基金的备案工作。

五、投资基金的主要内容

1.基金规模:总出资额为110,000.00万元人民币。

2.认购金额:公司拟认缴出资额为6,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45%。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普通合伙人:四川香与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1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00%。

5.有限合伙人: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4,4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8.55%;林芝永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5,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3.64%;宁波鸿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55%;杭州纳新春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73%;马清兰,出资3,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73%;温州荣巽觉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73%;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82%;福建奥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82%;厦门宝拓资源有限公司,出资2,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82%;李丽卿,出资2,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82%;诸暨上德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0.91%;天津云泉成长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00万元,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0.45%。

6.基金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7. 出资进度: 基金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暂未出资。

8.合伙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期限为七年,自基金成立日起算(“基金存续期限”)。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存续期限可延长两(2)次,每次延长不超过一(1)年。

9.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10.退出方式:通过IPO、股权转让、回购、并购整合等方式退出。

11.基金收益分配:

(1)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产生的因来源于处置项目投资(但不包括过桥投资)的可分配现金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90日内向守约合伙人分配。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对违约合伙人的分配以及合伙企业产生的其他可分配现金可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分配时间,但如前述其他可分配现金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普通合伙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分配。

合伙企业因某一项目投资(但不包括过桥投资)的处置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按照各合伙人在该项目投资中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划分,并将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照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进一步分配:

①首先,投资成本返还。百分之一百(10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根据本第①段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金额达到其届时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②其次,优先回报。如有余额,则百分之一百(10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就上述①段下的金额获得按照每年百分之八(8%)的内部收益率(单利)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相应实缴出资被实际使用之日起至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出资之日止;

③然后,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则百分之一百(10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截至该等分配时点合伙企业根据上述第②段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的金额/80%×20%

④最后,80/20分配。如有余额,则(a)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因现金管理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根据产生该等收入的资金的来源在相应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占该等资金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若不可区分,则按照各合伙人届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按比例进行分配)。

费用收入应首先用于抵消合伙企业对该项目投资的支出,结余部分全部用于抵扣基金的管理费,如仍有余额,百分之五十(5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百分之五十(50%)按实缴出资比例在各有限合伙人之间分配。

《合伙协议》未作明确约定的其他可分配现金,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各合伙人对该项可分配现金收益的实际参与情况(包括实际使用的资金成本、承担的费用等)进行分配。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可以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六、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委托长沙伍壹柒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对项目投资的投资及退出等事宜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决策。投委会委员共三人,普通合伙人委派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一名委员,管理人委派一名委员。投委会主席由普通合伙人委派的委员担任。

投委会会议由投委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召开投委会会议,投委会主席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各委员,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召开方式、事由及议题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必要时,经投委会主席同意,可以缩短会议通知时间。投委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召开或传签、电话、视频通讯等非现场召开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二分之一以上投委会委员(应包括投委会主席)出席会议的,投委会可作出有效决议。投委会每一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委会会议的决议应经二分之一及以上全体投委会委员(应包括投委会主席)投票同意方可通过。

七、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用

投资期内,有限合伙人每周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该有限合伙人于该周年首个工作日的认缴出资额的2%;投资期结束后,有限合伙人每周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该有限合伙人分担的合伙企业账面记载的于该周年首个工作日合伙企业尚未变现项目投资的投资成本之和的2%。延长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期限内,合伙企业每一有限合伙人每周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该有限合伙人分担的合伙企业账面记载的于该周年首个工作日合伙企业尚未变现项目投资的投资成本之和的1%。

八、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标的以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及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投资。

合伙企业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资产以存放银行、购买固定收益类短期债券、固定收益类债券基金、货币基金及其他稳健型风险等级为R1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进行管理。

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通过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借鉴合作方的专业投资并购经验,拓展投资渠道,进一步探索外延式发展,同时分享新经济红利,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布局。

十、风险分析

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基金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设立、设立后的管理、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华泰集团持有公司41.64 %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增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洽洽食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七)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申请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陈俊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

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7

2、投票简称:洽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