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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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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贵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20,634,462.77元,较上年期末93,856,562.36元增加135.08%,主要原因为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2,345,760.00元,较上年期末9,010,000.00元增加37.02%,主要原因为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7,776,604.24元,较上年期末56,259,268.00元减少68.40%,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47,934,824.55元,较上年期末25,164,592.27元增加487.87%,主要原因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4,915,677.00元,较上年期末11,058,108.42元增加125.32%,主要原因为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6)合同资产期末余额314,196,375.68元,较上年期末153,890,972.00元增加104.17%,主要原因为根据合同执行情况确认收入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896,097.20元,较上年期末2,891,380.71元增加103.92%,主要原因为留抵税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268,530.86元,较上年期末423,379.27元增加1,616.79%,主要原因为本期构建生产车间增加所致;

(9)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27,859,539.52元,主要原因为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租赁准则,根据准则要求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2,272,170.13元,较上年期末4,168,552.86元增加194.40%,主要原因为本期购置固定资产,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60,099,343.13元,较上年期末25,891,118.15元增加132.12%,主要原因为本期使用票据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1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312,325,395.72元,较上年期末148,614,956.38元增加110.16%,主要原因为本期备货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46,152,473.24元,较上年期末31,770,698.26元增加45.27%,主要原因为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0,897,079.91元,较上年期末10,264,614.17元增加493.27%,主要原因为长期借款于一年内到期较上期末增加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2,179,336.64元,较上年期末3,755,829.94元减少41.97%,主要原因为合同履约成本-运费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变动所致;

(16)税金及附加期末余额1,935,374.54元,较上年同期1,279,886.03元增加51.21%,主要原因为本期缴纳增值税增加对应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7)销售费用期末余额7,008,364.79元,较上年同期24,132,409.17元减少70.96%,主要原因为本期将产品运输费用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示所致;

(18)管理费用期末余额8,828,972.75元,较上年同期6,345,994.16元增加39.13%,主要原因为职工薪酬、中介机构费增加所致;

(1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余额为0元,主要原因为黄金融资借贷合同及远期合约于上期末到期末到期交割所致;

(20)信用减值损失期末余额-3,502,636.89元,较上年同期-6,161,448.60元增加43.15%,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往来款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所致;

(21)资产减值损失期末余额-8,437,126.51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对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22)营业外支出期末余额51,916.40元,较上年同期832,981.64元减少93.77%,主要原因为上期向驻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门捐赠款项所致;

(23)所得税费用期末余额518,719.66元,较上年同期2,440,259.75元减少78.74%,主要原因为本期所得税较上期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0,870,86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2,040,196.15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月29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HJT STEEL TOWER(NORTH AMERICA)CO.,LTD 与本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4日立案,案号:(2020)鲁02民初496号。本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垫付的维修费用3,962,709加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09)。公司就与HJT STEEL TOWER(NORTH AMERICA)CO.,LTD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0)鲁02民初872号。公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公司货款人民币51,389,487.84元及相关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2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仍处于审理阶段,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4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00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3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部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杜村工业园恒业路18号

邮政编码:266327

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联系传真:0532-55593666

电子信箱:ir@hjttower.com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等信息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3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3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明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参与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的议案》

参与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对公司具备较强产业整合意义及潜在协同效应,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经审慎决策,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参与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3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树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4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

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参与重整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参与重整事项,公司能否通过遴选成为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投资人能否最终成为重整投资人仍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4月29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参与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电”)参与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迪生”或“重整标的”)破产重整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参与重整事项”)。

一、事件概述

广东迪生由于负债沉重,经营难以持续,亟需引入重整投资人,经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广东迪生管理人。广东迪生业务范围涵盖电梯、电力塔、通讯塔等领域,已取得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多项业务资质,具备特高压及以下各电压等级电力铁塔生产能力。根据《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保证金缴纳资格的竞价公告》,管理人将通过淘宝拍卖平台线上竞价方式对广东迪生的破产重整进行公开竞价。

本次商业机会对公司具备较强产业整合意义及潜在协同效应,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经审慎决策,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拟参与广东迪生的破产重整。

二、重整标的基本概况

1、根据管理人发布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重整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广东迪生成立于2008年,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芦苞园区C区8-1号F2。主要加工、生产、销售:电力铁塔、变电站钢构架、电力设备、输变电工程材料、铁路钢构架、太阳能装备、高空防坠安全装置、通讯设备、通信铁塔、电梯钢构、钢构件;热镀锌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立至今在电力市场深耕十余年,拥有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业务范围涵盖电梯、角钢塔、铁塔等多个方面,公司产品销售海内外多个地区,是中国华南地区电力行业中资质较全面,技术实力较强的公司之一。已取得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颁发的多项资质证书,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在国家特高压输电等新基建的大背景下,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广东迪生的主要资产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宗(均为工业用地,面积合计96,354.90m2);地上建筑物六处(建筑面积约75,894.32 m2);机器设备一批;知识产权一批,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重整标的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管理人委托的佛山市鸿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8月5日(评估基准日),重整标的拟处置的土地房产、存货及其他构筑物、设备等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25,633.90万元。

三、公司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参与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的议案》。根据重整标的拟处置的资产评估值测算,本议案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广东迪生与本公司为同行业,主要从事电力铁塔、通讯塔等的生产,其厂房、生产设备等基础设施成熟、完善,与新建同等规模的产能相比,有助于缩短建设期和达效期,为公司快速提升市场份额提供有力支撑;广东迪生与公司具备较强的地域互补性,可作为公司在华南地区的产业基地布局,就近生产,降低运输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本次重整投资系同行业内的横向一体化收购,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与重整标的共享生产管理经验、采购渠道、客户渠道等各类资源,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产业链的议价能力以及客户开拓能力,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基地布局,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

3、本次重整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参与重整事项,公司能否通过遴选成为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投资人能否最终成为重整投资人仍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若公司成为预重整投资人后,因公司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导致重整失败的,已缴纳的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重整投资完成后,广东迪生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市场政策、管理风险、安全环保等多种因素影响,能否达到重整投资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对该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和信息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4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李明东先生、付永领先生、黄镔先生、王书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房立棠、郭恩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