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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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 9:00一下午 4: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21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及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427-3),公司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被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6,000,000 股股票被司法划转并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划转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2执450号】,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朱文臣、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因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将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46,000,000股限流通股股份过户到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
本次司法划转股权已完成过户,股权过户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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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辅仁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156,727,255股(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102,712,256股,无限售流通股54,014,999股)。
三、控股股东其他情况
1.截止目前,辅仁集团逾期债务估计约38.45亿元。因逾期债务,辅仁集团面临多起诉讼,诉讼涉及金额约38亿元,具体金额尚需进一步核实。
2.截止目前,公司偿还所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余额163,562.50万元;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47,965.31万元,尚有担保余额174,695.17万元。上述事项构成违规。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3.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暂不会产生影响。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22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2执450号】,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朱文臣、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因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将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46,000,000股限流通股股份过户到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2执450号】,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朱文臣、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因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将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46,000,000股限流通股股份过户到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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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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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关于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朱文臣、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苏02执45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请将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46,000,000股限流通股股份过户到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辅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8,003,5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36%。本次权益变动,辅仁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3%)因被司法划转而减少,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辅仁集团持有公司156,727,255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99%。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000,000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3%。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三日内披露相关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13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8日在郑州市花园路25号辅仁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姜之华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朱文玉先生、监事云海先生、职工监事王朝龙先生、财务总监朱学究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姜之华先生记录。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2、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3、 审议《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2,517,978.70元,本年度利润为亏损。公司董事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4、 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5、 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6、审议《关于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报告费用的议案》;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审计的审计机构,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约定书》,公司将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4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北京兴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对《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8、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9、 审议《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0、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1、审议《关于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2、审议《关于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3、审议《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4、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2020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人/年(税前),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根据2020年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或事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5、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完善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定,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现修订内容如下: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如下: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的征集应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现修订原内容如下: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的征集应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18、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详见《辅仁药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告》(公告编号:2021-)。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18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定,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现修订内容如下: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19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如下: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的征集应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现修订原内容如下: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的征集应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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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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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辅仁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辅仁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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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辅仁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所致。
除上述事项外,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继续减持辅仁药业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辅仁药业的股份228,003,5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36%。本次权益变动,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3%)因被司法划转而减少,上述股份均已完成过户。
根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2执450号】,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朱文臣、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因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将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46,000,000股限流通股股份过户到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辅仁药业156,727,255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9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辅仁药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2执450号】。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文臣
2021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朱文臣
2021年4月28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朱文臣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辅仁
股票代码:60078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无锡市梁溪区兴昌北路中央车站假日酒店21楼耘林租赁
通讯地址:江苏无锡市梁溪区兴昌北路中央车站假日酒店21楼耘林租赁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辅仁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辅仁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
股东3 名
1 、无锡通汇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占比 69%;
2 、香港利远东贸易有限公司 ,股权占比25%;
3、无锡珈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占比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 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耘林租赁因执行法院裁定书【以物(股)抵债】所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除上述事项外,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持辅仁药业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辅仁药业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3%)系因执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物(股)抵债】而增加,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朱文臣、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2019)苏02民初278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20年8月13日作出补正民事裁定书。因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朱文臣、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请执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9日立案执行【案号:(2020)苏02执450号】。执行过程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诉讼保全阶段以(2019)苏02财保19号对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ST辅仁股票4600万股(证券代码600781,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一拍、二拍且均已流拍,在变卖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上述4600万股股票按二拍保留价、变卖价抵偿相应金额的债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0)苏02执450号之二】,裁定将上述4600万股股票交付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股票所有权及相应其他权利转移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股票已经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辅仁药业46,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3%。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辅仁药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苏02执450号之二】。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4月28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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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