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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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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公告编号:2021-5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戢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戢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优化调整小家电业务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小家电业务的议案》。经过反复推敲和研究,公司决定将出口小家电业务进行优化调整(不含ACA),主要保留以咖啡机、小马达业务等为主的中高毛利、不亏损或少亏损业务,视具体情况放弃或出售面包机等烧烤类低毛利、亏损严重或议价能力不强的业务。

截至目前,该事项尚属于公司框架性经营计划,尚不存在明确的调整形式及时间。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说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21,007,786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78.15%,占公司总股本的12.52%。其中,91,709,854股和54,862,985股(共计146,572,839股)拍卖的竞得人为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4,434,947股拍卖的竞得人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过户完成结果以及浙江乘泽于2021年4月21日分别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表决权委托,浙江乘泽将直接持有公司146,572,839股股份及211,782,24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表决权的比例为20.3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王晟、蚌埠鑫睿合计持有170,615,461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若后续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议产生重要影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情形的股东,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三)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号)。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安徽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决定。

(四)出售雷士国际股票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雷士国际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竞价减持的方式出售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222.HK,以下简称“雷士国际”)股票不超过13,000万股。2021年1月18日至1月29日,香港德豪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雷士国际股票130,000,000股,占雷士国际已发行普通股4,227,280,649股(截止2021年1月5日)的3.08%,成交均价为0.167港元/股,成交总价为21,753,857.60港元。本次出售后,香港德豪仍持有雷士国际股票740,346,000股,占雷士国际已发行普通股4,227,280,649股的17.51%。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截至2021年4月12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295,1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7%。最高成交价为1.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579,223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