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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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0,000万元、7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额度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计划向银行融资余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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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拟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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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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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42,974.12万元,负债总额84,503.55万元,资产净额58,470.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81,445.6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5,860.28万元,净利润6,851.42万元。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授信及担保期限、授信及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被担保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情况
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就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银行融资及业务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等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0%。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30-11: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方式
● 网络直播地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0:3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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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30-11:30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直播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30-11: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方式
3、网络直播地址: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池正明、副总经理池骋、夏道敏 、董事会秘书徐志坚先生、财务总监王小敏女士、销售总监王炜先生、保荐代表人张昱先生。
欢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参加。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直播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30-11:30,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在线参与,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投资者也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0:3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登录后输入公司代码“605177”或者公司简称“东亚药业”,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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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9185661
联系邮箱:xuzj@eapharm.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进行观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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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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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5月15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晓丹
联系地址: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电话:0576-89185661
电子邮箱:xdjia@eapharm.net
传真:0576-8428539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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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要求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的租赁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