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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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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同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党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41.85%,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收到上期分配的股利所致。

(2)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33.94%,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收回部分租赁款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97.20%,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为其股东增加的委托贷款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受疫情影响而本期宝马零部件销售增长所致。

(2)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同比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入同比增长影响所致。

(3)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已偿还到期债券,所以减少债券利息所致。

(4)本报告期,研发费用同比上升,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为宝马新业务新产品开发设计费同比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而本期宝马产量增长且财务费用下降综合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偿还了15亿应付债券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7日、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重组事项有关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汽车”)支付现金方式向Adient Asia Holdings Co.,Limited(以下简称“安道拓亚洲”)收购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安道拓”)50%股权。

截至2021年4月1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同富

日期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5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

(五)刘同富董事长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当日临2021-054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金杯汽车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股权内部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当日临2021-055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5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

(五)监事会主席丛林主持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当日临2021-054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金杯汽车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54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租赁业务相关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新租赁准则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具体变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5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股权内部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杯汽车”)拟以20,916,415.04元购买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安道拓”)持有的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称“施尔奇”或“标的公司”)50%股权,即将施尔奇50%股权从全资子公司金杯安道拓调整到金杯汽车母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实施尚需履行国资批审程序并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本次交易由于是内部的股权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损益。施尔奇股权隶属关系的上移,有利于公司对座椅骨架业务进行重点开发和整合。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金杯安道拓签订《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购买金杯安道拓持有的施尔奇50%股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公司50%股权的交易价格按照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的相关规定,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即20,916,415.04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股权内部调整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实施尚需履行国资批审程序并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13,280.2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航天路12-1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敏

股东: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

沈阳金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50%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100%

经营范围:汽车座椅、高铁座椅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模具销售;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物流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金杯安道拓的主要业务为汽车座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华晨宝马、华晨雷诺。

(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01-18

注册资本:1,380.792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4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法定代表人:赵向东

股东: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0%

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 50%

经营范围:汽车座椅骨架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交易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审字(2021)第04504号《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净资产于2021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41,832,830.08元,双方据此经协商一致,本次标的公司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0,916,415.04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受让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50%股权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价格

以202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为20,916,415.04元。

2、支付方式及期限

金杯汽车应不迟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向金杯安道拓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

3、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金杯安道拓应于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敦促标的公司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权转让及章程修改等事宜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金杯安道拓应于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敦促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向相应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变更登记资料,并办理相应的公司备案手续。

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

4、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成立。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双方就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已获得的其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2)标的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的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

5、违约责任

双方均将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除因本协议第七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由于是内部的股权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损益。施尔奇股权隶属关系的上移,有利于公司对座椅骨架业务进行重点开发和整合。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报告

(三)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609 公司简称:金杯汽车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